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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博鰲報告:如何加強P2P監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27 00:58:57


《互聯網金融報告2015》(中評社 孫儀威攝)
  中評社博鰲3月27日電(記者 孫儀威 黃蔚)昨日,2015博鰲亞洲論壇年會正式召開。“互聯網金融:自律與監管”系本屆年會的第二場論壇。在論壇上,大會發布了《互聯網金融報告2015》。報告指出,P2P網絡借貸平台作為新興行業,其成長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泥沙俱下的局面,必然要經局一個大浪淘沙的過程。因此,需根據經營實質,運用信息監管原理,借鑒境外監管作法,明確相關監管措施。

  報告指出,回顧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已初步搭建了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提出了“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基本原則,由人民銀行牽頭互聯網金融監管,銀監會和證監會分別具體負責對P2P網絡借貸平台和眾籌業務的監管。從目前的監管實施過程看,主要監管部門通過監管協作,將支付結算、合規銷售、打擊非法集資等多項內容納入協同監管框架,旨在從資金募集、轉移、清算和運作等各個方面建立全方住的審慎監管框架。

  具體到在監管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上,報告稱,首先,要明確監管P2P網絡借貸平台所要實現的監管目標,充分考慮其對金融市場環境、金融體系穩定和金融機構主體的影響,有效平衡創新發展和風險防控;其次,要明確監管目標是通過加強政策引導、貫徹監管要求來規範和淨化P2P網絡借貸市場,促使P2P網絡借貸行業長遠穩健發展。

  根據市場、行業、機構等三個維度,對P2P網絡借貸平台的監管要實現以下三大目標:

  一是引導建立並維護公平的市場化運作機制。不設歧視性門檻,運用綜合増信措施逐步替代擔保。在對不同資本性質的股東進入P2P網絡借貸平台的同時,根據是否存在顯性或隱性擔保,對不同性質股東開展的信用中介業務進行區別對待,並採取不同層級、不同方式的監管措施。

  二是維護金融穩定、引領金融發展。在對金融危機的反思中,很多文獻都聚焦於商業銀行信貸以外的金融體系,認為其作為傳統商業銀行等金融中介外的補充。從P2P網絡借貸行業長遠發展看,有必要將P2P網絡借貸平台納入金融安全網範疇,防範對金融體系產生的各類不穩定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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