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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競:承接九二共識之兩岸論述(2015.12.2)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12 14:56:16


張競(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九二共識是兩岸在1992年間在香港會談後,針對一個中國內涵所研討出之見解統稱,其內容並無雙方同意之斬釘截鐵文字表述,亦無實際簽署之法定文件,同時其被兩岸各方所接納與排拒之發展演進過程又極度曲折;但不論如何,九二共識終究還是被目前兩岸執政體系所認可,並將該用辭納入多項正式黨政文件中。

  儘管各方對其評價不一,更有政治派系要極力加以全盤否認;但綜觀過去二十餘年兩岸關係之發展歷程,要是存心完全抹煞九二共識存在之重要性,恐怕沒有任何政治團體能夠刻意對其視而不見。同時就目前來說,不論九二共識之具體內涵為何,其對未來兩岸關係能否穩定發展,恐怕亦是無法否認其具有重要地位。

  但吾人必須承認,九二共識本身具有其時代背景,儘管其過去曾發揮出重要作用,但未來是否仍能經得起考驗?隨著兩岸關係發展變化,是否會被更新論述所取代,以便符合事實之樣態,以及表達雙方之願景,其實是項必須嚴肅思考議題。本文將就承接九二共識之兩岸論述,提出分析與建議,祈請先進批評指教。

  檢視九二共識之定位與價值

  暫態妥協非恆久承諾

  首先吾人必須坦白承認,兩岸對於九二共識本身確實是各執一辭,連此所謂共識內涵本身都是各自表述。同時就雙方所論述之文字來觀察,其實九二共識本身只是個暫態之妥協,以便讓雙方各自對內部都有所交待,亦可使兩岸得以繼續維持交往互動。至於對於兩岸未來發展之方向,以及雙方關係最終之架構,並不能算是作出任何承諾。

  諸多綠營人士對於九二共識抱持否定態度,真正原因就是不願接受兩岸在九二共識上,所分別表述追求一個中國之立場,並且經常將此指控為終極統一。但若將九二共識此種從未簽署正式文件之諒解機制,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所述文字相比,其實真正可作為終極統一政策之法理證據,絕對不是九二共識之論述。

  因此吾人必須要認識到,九二共識並不足以終結歷史發展之趨向,其所有表述本身係針對當時兩岸必須對話之實際需求,當時亦未認真展望未來如何逐步進入各個不同發展階段。至少在國家統一綱領被終止適用前,並未有人認真考慮過,如何依據國統綱領不同進程,在兩岸共同論述上如何配套。由此更可認定九二共識本身確實只是暫態妥協,而非對兩岸關係發展前景之恆久承諾。

  雖非完美但產生實效

  就九二共識本身架構來說,其實是由兩岸雙方各自論述所組成;不論就任何法理程序正義標準來說,此種過程絕非完美。同時就兩岸最初所抱持之態度與立場來看,雙方對各自論述之結果亦未見得滿意。而且此等論述與兩岸本身法律體系之相互關係,其實到目前為止,都未曾經過嚴格與正式之檢證程序,所以就法律、法規或協議所要求之周延性來說,恐怕亦難以經得起認真之挑戰與檢驗。

  不過經過多年來海峽兩岸以九二共識之辭,作為穩定雙方關係,並且成為制度化協商基礎後,不論其實際內涵有無爭議,九二共識能夠發揮實際之效用,確實是毋庸置疑。九二共識該辭多次出現於兩岸之黨政文件,同時兩岸多位黨政代表人物,都視其為保障兩岸穩定和平與關係發展之重要關鍵。反過來說,亦有諸多涉及兩岸協商實務運作人士,明確表示出九二共識是兩岸協商與協議之前提要件,更多次提出警語,假若不能維繫九二共識,制度性協商機制亦必無以為繼。

  誠然檢視兩岸所曾簽訂過之所有協議,九二共識該辭從未出現於任何文本之中,但在協商過程與獲得協商成果簽署協議時,雙方必然都會重申九二共識。由此更加證明,九二共識本身內涵之精義為何,其實並不具有深入追究之價值;同時其論述文字與確認過程是否完美無瑕,亦非兩岸真正關切之重點;最重要的是從九二共識本身所產生之兩岸互信,才是雙方願意進行務實協商之基礎。因此不論就實務或理念上來說,九二共識所能產生之實際效用,絕對能夠經得起任何檢驗。

  實際運作須政治支持

  吾人必須理解,政治實踐係由政治體制與政治文化兩者共同促成;換言之,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就是點破如果空具有法律條文,而不知如何適當運用的話,則法令再好也無法發揮其效用。在臺灣過去民主發展進程中,吾人曾歷經過多種政府不依法行政之情事;但若是政治上具有決心,再加上具有適切之法條,通常整體施政就會顯現出實際效果。

  就九二共識此種並未具有完整法理地位之政治論述來說,在實際運作上,就必須完全仰賴政治支持,只要主政者能夠認真地加以對待,九二共識就具有政策效力,亦能夠在兩岸互動上產生積極效用。但若是主政者刻意加以迴避與忽視,就法治體制上來說,確實亦是很難找到加以規範約束之機制。由於九二共識在臺灣社會中,不同政黨對其認同與排斥之極化現象,更使得九二共識未來能否經得起政治取捨上之考驗,確實是不容吾人樂觀視之。

  只要回想過去多年來,臺灣社會所養成之只問立場不講是非,睜眼說瞎話並恣意妄為曲解法理之政治文化,就算斬釘截鐵之法條,都可以藉由政治力加以迴避、竄改與操弄,那麼像九二共識此種未曾入法之政治論述,面對如此惡質之政治文化,在政治板塊推移後,其存活機率確實令人置疑。從過去政黨輪替後,政府在兩岸政策之持續性與連續性評斷,各方目前所表達疑慮,確非空穴來風。

  前瞻未來新論述要素

  基於前述九二共識基本屬性分析,參照多年來政治人物不斷提出多項不同共識,希望取代九二共識,吾人須坦率指出,就九二共識本身來說,其絕對不是不可挑戰之政治圖騰,但若要加以推翻,就須能夠找到能加以取代之新論述,否則就是打算要以兩岸目前穩定互動為代價,去換取某些永遠達不到之政治幻夢。

  假若要建構兩岸關係之新論述,必然是由雙方經由協商達成諒解,才有可能實現取代九二共識,而不至於產生負面衝擊。對於此種新論述來說,恐怕應當考量下列要素,才有可能被雙方所接受。當然其中某些亦未見得必須明文顯現,只要能夠在字裡行間,使對手領會與認可,其實亦是可接受之作法。

  首先就是必須包括對現實樣態之客觀描述;換言之,提出論述者必須務實地表達目前兩岸究竟在政治與法理上是何種樣態,否則無法讓對方感受到此等論述將建構於合理基礎之上。假若依據本身之政治想像,提出完全脫離現狀與法理之認識,其實就會讓對岸立即感受到,此種被意識形態自我洗腦者,確實是無法作為未來兩岸務實協商之對象。

  其次就是要提出對於未來發展主觀訴求;當然這可能是雙方協商最可能引爆點,但在統獨歧異上,是否已是達到要理清目的與手段時刻。究竟在兩岸有多少為統不惜犧牲一切,為獨不計任何代價之極端狂熱者;究竟為統而統與為獨而獨能夠有多少道理,或許都值得在兩岸好好思索,然後再置入論述。誠然在此可能使談判破裂,但若能容忍各自表述,儘量在論述文字都替對方留下空間,其實將會增加兩岸新論述生命力。

  再者就是要強調兩岸間實際具有之共識或願景;不論此等願景目前是否存在,抑或是在可見未來可否落實,都要思考如何尋找出兩岸共同點,否則就更不可能求同存異或化異求同。其實兩岸希望建立制度化關係,及藉由和平途徑解決歧異爭端,確實是無可爭辯共同願景,但如何藉由理性商討,建構合理論述,描繪出兩岸間確實存在共識,這絕對是項值得投資之政治工程。

  獨斷專行必無法成局

  最後必須很坦誠指出,政治上經常是誰也不服誰,總覺得自己比他人高明;但是在兩岸間要是能夠建立新論述,來取代目前存在之九二共識,其實不是沒有道理,亦非毫無機會,歷史巨輪還是要繼續向前推進,兩岸最後還是要找出最終定位。但是如何能夠將單方面政治喊話,轉化成具體協議之承諾,都在考驗兩岸政治智慧;若只在臺灣或大陸內部打轉,那是絕對不會有可能實現;畢竟兩岸互動上,獨斷專行必然是無法成局。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發表於2015年12月2日,台北論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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