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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大公社評:社會需要公義 暴動控罪恰當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12 15:08:23


  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旺角暴亂部分被捕者昨日提堂,三十七人被控暴動罪,各人獲准以五百元至二萬元不等保釋外出,四月七日再提堂,期間禁止涉足旺角多條街道。尚有其餘被捕者在接受調查中,估計尚有多人將會被提控。
 
  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在庭上陳述案情時指出:暴動發生於旺角快富街(北)、上海街(西)、登打士街(南)及洗衣街(東)一帶。暴徒無理會警方警告,並以自制武器衝擊警方防線,又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磚等雜物,其間兩輛警車及多輛汽車被損毀。暴動時有十個地點被縱火。事後有八十九名警員受傷。
 
  根據本港《公安條例》第十九條,任何人參與暴動,即觸犯暴動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監禁五年,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禁十年。毫無疑問控罪性質嚴重,一旦罪成,各被告將難逃榔鐺入獄。而昨日庭上可見,三十多名被告逾半為二十多歲的青年,其中有大學生和文員,一些到庭旁聽的父母更焦急得以淚洗面,令人同情。但本港是法治之都,當晚旺角街頭髮生的一幕絕對不是任何法治社會所可以容忍,年輕人可以“衝動”,但撬起磚頭擲人可以致命的後果不可能不懂,違法就要承擔罪責的後果更不可能不明白,今日如果看見憂心忡忡的父母而尚有一點不安和歉意的話,他們就應該為自己當日的惡行感到愧疚。但法不容情、責不容卸,任何人肆意破壞社會治安、漠視他人生命安全就必須付出代價。
 
  事實是,在令人觸目驚心的暴亂過後,這兩天,港人社會都陷入了傷痛而又深刻的沉思之中,大家都在問同一個問題:為什麼如此凶殘瘋狂的暴亂會在旺角街頭髮生?港人社會一貫視為寶貴財富的守法精神和守護香港之心到那裡去了?
 
  答案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回歸以來一些人的“逢中必反”、“逢特必反”,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逢會必拉布”令施政停滯不前,以至長達七十九日的違法“佔中”,都令到這個社會傳統的核心價值,包括政府的管治威信以及警隊的執法威權都飽受衝擊。當一些人以辱罵特首和官員為榮、一些人以搶奪警方“鐵馬”為樂的歪風被視為“合理”以至“合法”之際,旺角黑夜街頭瘋狂的一幕就已經在暗暗孕育了。
 
  因此,眼前對旺角暴亂事件的處理,實際上存在著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法院的判決必須起到維護法紀、以儆效尤的作用,二是社會各階層都必須從事件中汲取教訓,加強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和維護繁榮安定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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