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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區塊鏈行穩,法律不可缺位
http://www.CRNTT.com   2019-11-21 00:13:06


  中評社北京11月20日電/網評:區塊鏈行穩,法律不可缺位

  來源:環球網  作者:高艶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據媒體報道,全國各地方當前清退P2P網絡貸的工作快速推進。多省市分批次公布了停止運營的網貸機構名單。而諸如湖南、山東、重慶等地則明確宣布將取締轄區內所有P2P網貸業務。P2P本來是好技術,然而為什麼在實際使用中卻走歪了?如何才能避免當前發展如火如荼的區塊鏈技術重蹈覆轍?

  任何技術的發展都存在被惡意濫用的風險,區塊鏈也不例外,以數字貨幣或ICO為幌子,實施詐騙、傳銷、非法集資等案件時有發生。近日,蘇州相城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利用區塊鏈概念實施詐騙的案件,嫌疑人以準備發幣、升值空間巨大為由,詐騙了幾十名被害人共247萬元。類似事件也為我們敲了警鐘。在區塊鏈技術發展早期,法律應當旗幟鮮明地確立起新理念:防範惡意風險,鼓勵善意創新。

  法律的天然任務就是防範風險,要防止區塊鏈被惡意利用成為犯罪的工具。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不法分子炒作技術概念、利用技術監管漏洞,實施違法犯罪的情形時有發生。P2P就是最為典型例子。如果嚴格遵守2016年銀監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的十三條禁令,P2P不碰資金、只定位於信息中介服務平台,可以大大提高出借方與借款方的融資效率。然而在實踐中,由於金融利益的巨大誘惑性,多數P2P平台形成了資金池甚至變成了資金自融機構,變相開展著銀行的存儲業務,更有甚者變成了集資詐騙的工具。

  再好的技術,也經不住壞人的惡意。P2P給我們的警示猶在耳邊,筆者認為,首先,面對區塊鏈技術被濫用的風險,法律要設置紅線。法律應當在產業發展早期就設置紅線,堅決打擊以技術為名的詐騙、洗錢行為。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對稱,以開發各種數字貨幣為名斂財,實為龐氏騙局。

  其次,司法機關要明確區分創業風險和惡意違法的界限,對待後者決不能手軟,要在開局階段吹好警示哨。同時,政府部門要創新監管模式,不能再走牌照式計劃經濟的監管模式,要進行數據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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