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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用法律武器“管住嘴”?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只是第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20-02-28 13:40:22


  一場新冠肺炎疫情讓我們意識到,丟掉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拒絕不當接觸野生動物,既是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保護人類自己。

  “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是非常及時的一步,但它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我們還需要一套法律“組合拳”,從多個環節上打擊非法盜獵和交易,確保野生動物不再出現在人們的餐桌上。

  《野生動物保護法》(下稱“野保法”)修改已經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很快就要啓動。因全面修訂《野保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為打贏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告訴《財經》記者,《決定》是在當下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針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濫食等問題作出的特別立法。《決定》是回應社會各界廣泛關切、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法治舉措。這一“特別法”優於《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普通法律,在兩者存在不統一的規定時,應優先適用《決定》的規定;《決定》沒有提到的,繼續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普通法律的現行規定。

  秦天寶表示,《決定》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修改之前的專門決定,我們從中可以大致看出未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的思路和方向。未來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可能都會擴大。

  “有些動物在科學分類上和公衆認知上都屬於野生動物,但不受現行法律的調整,這也給執法以及公衆守法帶來了一定的困擾。未來《野保法》修改可能會將保護範圍擴大到所有野生動物,當然也會根據科學標准作出例外規定。”他說。

  我國的野生動物產業鏈,此前不僅包括食用,藥用、展示、科研等“利用”情況也長期存在,現行《野保法》的制度設計涵蓋保護和利用。在此背景下,《決定》對受保護野生動物,可食用家畜家禽類、魚類,以及藥用、展示、科研等可利用的特殊情況做了劃分,《決定》仍遵循可利用的思想,但要求對利用進行嚴格審批和相應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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