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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威脅航空安全不只是航空公司內部事務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00:36:25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網評:威脅航空安全不只是航空公司內部事務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萬友

  近日,一則“東海航空機長與乘務長飛行途中互毆”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據媒體報道,2月20日,東海航空公司DZ6297航班上,因機長在使用完衛生間出來後,看到有頭等艙乘客站在門口等候,遂認為頭等艙乘務長未履行好職責。之後,機長與頭等艙乘務長發生肢體衝突,兩人均有受傷。

  3月7日,東海航空對兩名涉事人員已經做出了暫停飛處理,有關部門已約談該航空公司。

  眾所周知,飛行安全事關全體乘客和機組人員的生命安全,不容丁點疏忽。縱是乘客之間也不能在飛機上引發糾紛,更何況是肩負飛行安全首要責任的機長與乘務長。

  兩位本該保障空中安全的責任人,卻置飛行安全於不顧地互毆,暴露出的是涉事機組人員安全意識的淡漠,也是相關航空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

  通常而言,機長負責駕駛和全機事務,乘務長負責客艙事務管理,二者的公約數就是要確保飛行安全與乘客安全,這就需要高度協調配合,盡可能規避意外因素發生。

  在此事中,二人都存在未嚴格按照規則行事的情況。就爭執由頭而言,駕駛艙作為飛機重點部位,包括機長在內的人員進出,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按業內常規做法,執飛的機組人員使用洗手間前,會通知在外執勤的空乘人員,空乘人員給予保障防止有人衝擊駕駛艙。因此,乘務長讓頭等艙乘客在洗手間外等候,成了引發機長不滿的引子。

  而機長動手、乘務長也暴力相對,則是以不守規則“制”不守規則,讓局面惡化。

  民航法規定,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也規定,在航空器飛行中,禁止在航空器內搶占座位、行李艙(架)、打架、酗酒、尋釁滋事、盜竊等行為;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干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機長可以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可在這事上,使用暴力、擾亂秩序的就是機長、乘務長,這讓人唏噓。若造成了機長失能,後果會怎樣,恐怕更不堪設想。

  從法律角度講,若二人互毆已威脅到飛行安全,那就涉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依照刑法規定,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鑒於此,有關各方顯然不能只把此事當做公司內部事務處理,監管部門與執法機關有必要及時介入,該依法處理就絕不輕縱。

  飛機號稱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安全一直是航空運輸中的底線。若安全底線因機長與乘務長的互毆被洞穿,那帶來的後果不容小覷。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發生後,涉事航空公司本該在第一時間調查並處理。但令人遺憾的是,事發十多天過後,一直未見相關消息,直到被曝光後,涉事航空公司才出來回應。

  不可否認,飛行過程中發生機組人員互毆情況,確屬醜聞。但無論如何,都該及時調查處理,給乘客以交代,而不是想著捂蓋子。

  猶記得,2019年引發關注的“女子進駕駛艙拍照比剪刀手”事件,便曾引發公眾對航空安全的討論與擔憂,事發後也存在回應來遲的情況。

  彼時,有關方面也對當事機長給予了嚴厲處罰,但現在看,涉事航空公司或許並沒有“他人吃一塹,自己管理上長一智”。接下來,強化對飛行安全管理的剛性約束,顯然很有必要提上日程。

  飛行安全非兒戲,對拿乘客生命安全鬥氣的行為必須零容忍。希望更多的航空公司與航空從業者都能以此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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