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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文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
http://www.CRNTT.com   2021-08-04 10:46:53


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8月4日電/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

  (2021年6月15日)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進入新發展階段,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執行和實施仍是亟需補齊的短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為進一步加強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現就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以高度的政治自覺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實現各項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推動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檢察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著力提高法律監督能力水平,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作出新貢獻。

  二、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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