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日電/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曾經兇猛于虎的酒駕醉駕,被法律的韁繩勒住。
新華社報道,十年來,公安交管部門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零容忍、嚴執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推動抵制酒駕醉駕,積極探索構建酒駕醉駕治理長效機制,如今成效如何?
“零容忍、嚴執法”:醉駕率減七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宇鵬日前在京表示,2020年醉駕比率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2011-2021年間,在全國機動車增加1.81億、駕駛人增加2.59億,年均增加1800萬輛、2600萬人的情況下,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相比上一個十年減少了2萬餘起。
2020年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比2014年下降26.6%。按照海恩法則“每300起隱患或者違法必然要發生一起傷亡事故”,全國每年查處160余萬起酒駕、40余萬起醉駕案件,意味著每年減少6000余起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挽救上萬家庭免於破碎。
“在機動車迅速增加的今天,因醉駕而引發的後續事故的減少實實在在印證了醉駕入刑的實際效果是顯著的。”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祥說。
近年來,公安交管部門以更高標準、更硬措施、更嚴要求,始終堅持對酒駕醉駕“零容忍、嚴執法”。
四川省交警總隊宣傳法制處處長楊軍表示,經過多年來的嚴格執法和宣傳教育,“醉駕入刑”的教育、震懾作用充分顯現,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勢頭得到有力遏制,群眾自覺拒絕酒駕安全文明意識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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