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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遏制“大數據殺熟”行為 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
http://www.CRNTT.com   2021-07-12 17:11:40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新增多條規定直指新業態經濟中大數據殺熟、電商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其中,“大數據殺熟”行為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基礎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最高5‰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如何界定“大數據殺熟”?此次新規對其概括如下:“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基於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的種種行為。”當下,任何事只要跟“大數據”、“算法”等名詞掛上鈎,看起來就很高端,往往意味著科技與創新,但利用這些技術手段來侵犯消費者權益,顯然就讓技術創新跑偏了方向,本質上是一種違法行為。

  此番新規對此處以最高5‰的銷售額的罰款,無疑對違法企業具有極大的震懾力。而且,在加碼不小的罰款尺度之外,新規更嚴厲的地方在於,涉事企業可能因為“大數據殺熟”,而被停業整頓或直接收繳牌照。對違法企業來說,這樣的懲處加碼可謂是戳到了痛處。

  對日益猖獗的“大數據殺熟”行為,理應該予以重罰,修訂後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比原來的規定,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征。一是,監管的範圍囊括進了大數據殺熟、低價傾銷在內的價格違法新形態。二是,對利用技術優勢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絕不姑息。

  以往為了鼓勵創新,對互聯網等科技企業發展新型業務相對寬容,而一個新業態在快速發展初期,出現一些監管規定還未顧及的亂象也是正常的。如今,以互聯網平台為代表的新興產業早已過了早期野蠻生長的階段,乃至形成了資本壟斷的格局,對之進行規範,防止創新跑偏方向,已成當務之急。更何況,消費者深受其害,早就對之怨聲載道。

  毫無疑問,新規彰顯了監管部門懲處“大數據殺熟”的決心,但要遏制這一亂象,還面臨消費者如何維權的現實問題。在一般人的觀感中,“大數據殺熟”無處不在,可普通消費者的切身感受,卻又似乎無跡可尋。說白了,普通消費者可能隨時面臨被“大數據殺熟”,但面對不小的取證難度、高昂的維權成本,卻只能望而卻步。為此,在新規在加大懲處力度的同時,更重要的還要形成與消費者投訴、維權的高效互動機制。比如,一些地方對12315熱綫在內的各種民生投訴熱綫進行優化和集納,相信就可以打通對“大數據殺熟”進行投訴舉報的渠道,從而減輕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只要消費者的訴求能够及時、順暢地傳遞到監管執法機關,有效的執法調查和加碼的懲處就不會缺席,“大數據殺熟”就能够被震懾,也可以被遏制。

  新規來得正是時候。但打擊遏制這一違法行為,不能也不應該是監管部門的單打獨鬥,還需要暢通消費者的維權渠道,乃至引入專業機構。唯有讓維權和查處成為現實可行的方案,才能讓“大數據殺熟”等新型價格違法行為無所遁形,無處可逃。(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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