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系列刑事案件一審宣判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21:57:14


  中評社北京10月18日電/17日,福建泉州法院對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涉及的楊金鏘等13名被告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行賄罪一案以及7起職務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3月7日,位於泉州市鯉城區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築物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傷,坍塌的建築物係泉州市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綜合樓。 

  新華社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欣佳酒店實際控制人楊金鏘違反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建設、安全生產規定,為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在無合法建設手續的情況下,雇傭無資質人員,違法違規建設、改建鋼結構大樓,弄虛作假騙取行政許可,安全責任長期不落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楊金鏘等人將欣佳酒店建築物由原四層違法增加夾層改建成七層,達到極限承載能力並處於坍塌臨界狀態,加之事發前對底層支承鋼柱違規加固焊接作業引發鋼柱失穩破壞,導致建築物整體坍塌。

  相關責任人及欣佳酒店承包經營者在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後,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採取緊急疏散等措施,最終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及嚴重經濟損失。楊金鏘夥同他人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用於騙取消防備案及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使違規建設的欣佳酒店建築物安全隱患長期存在。楊金鏘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致使欣佳酒店建築物違法違規建設、經營行為得以長期存在。

  另查明,福建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在對欣佳酒店建築物進行房屋質量檢測時,明知存在安全隱患,仍違反技術標準要求,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李泉生等2人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情況下,明知楊金鏘未取得相關規劃和建設手續,仍為欣佳酒店建築物建設等繪製建築施工圖紙。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張漢輝等7名公職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受賄等犯罪行為。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危害結果及認罪悔罪表現等,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對楊金鏘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對其餘12名同案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三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對其中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對張漢輝等7名被告人以受賄等罪分別判處六年八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