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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做好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處理工作
http://www.CRNTT.com   2022-03-09 08:41:37


來源:澎湃新聞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職務犯罪案件,往往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面廣,做好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處理工作,是實現查辦案件“三個效果”有機統一的重要體現,是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審理中發現,部分案件涉案人員的處理不及時、不平衡、不精准,影響案件質量,應予以重視,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等規定做好涉案人員處理工作。

  統籌兼顧,查辦主案的紀檢監察機關要統籌涉案人員處理工作

  首先,要堅持主案、關聯案件“一盤棋”,避免重主案輕關聯案件的傾向。查辦主案的審查調查部門,要注意同時加強對關聯案件審查調查工作的指導,指導辦理關聯案件的紀檢監察機關依法查明每名涉案人員的主體身份、動機目的、手段方式、危害後果、行為性質、認錯悔過態度等,為主案準確提出涉案人員處理意見提供依據。

  其次,要保持涉案人員處理工作步調一致,避免涉案人員處理標準不統一、尺度不平衡。對指定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的涉案人員,查辦主案的審查調查部門應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溝通,及時掌握審查調查工作進度,在適用、解除留置措施,是否移送起訴等重要環節,及時提出處理建議。在主案移送審理時,一並提出對關聯案件被審查調查人的處理建議,避免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還未對主案被審查調查人提出處理意見,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將關聯案件被審查調查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導致主案移送前後涉案人員處理標準不統一,或者一個主案涉及的多名涉案人員因交給不同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而出現處理尺度不平衡的情況。

  最後,要加強溝通協調,減少互涉案件涉案人員處理意見分歧。對互涉案件中由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監察機關應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溝通,在各自依照職權依法辦案的前提下,落實以監察為主的統籌協調作用,確保案件同步調查偵查、同步移送審查起訴。

  準確適用紀法,對涉案人員的處理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

  一要準確認定行為性質。紀檢監察機關對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的處理要依規依紀依法,準確認定行為性質,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經常遇到的問題,如被審查調查人特定關係人涉案的,認定其是否涉嫌共同受賄,要根據特定關係人與被審查調查人有無共同受賄的通謀;行賄人是否涉嫌行賄罪,要根據行賄的金額,謀取的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或者違背公平、公正原則,在經濟、組織人事管理活動中,謀取競爭優勢,是否系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是否實際獲得不正當利益等因素綜合認定。

  二要明確責任主次。要根據涉案人員參與犯罪的程度、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因素,明確各自責任大小,既不能機械執紀執法,也不能簡單降格處理。對特定關係人的處理,要根據其是主動參與犯罪,還是在被審查調查人指使下實施幫助行為;對行賄人的處理,要根據其是主動圍獵,還是被索賄;對接受被審查調查人請托,幫助他人謀取利益的黨員幹部,要根據其行為是否違規違法、是否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等情形分別予以處理。

  三要嚴格提出從寬處罰建議。監察法第三十二條關於對職務違法犯罪的涉案人員提出從寬處罰建議作了明確規定。在實踐中,要嚴格把握對涉案人員提出從寬處罰建議的情形,避免適用的隨意性。不僅要依據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對涉案人員是否符合從寬處罰條件進行實質性判斷,還要審查涉案人員是否存在行為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等情形。若系多次行賄、巨額行賄等重點查處的行賄行為,提出從寬處罰建議需審慎。

  運用政策策略,提高涉案人員處理意見的精准性、有效性

  突出重點,精准提出涉案人員處理意見。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較多,涉案情形較為複雜,對涉案人員的處理要突出重點,精准有效。首先,對《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明確重點查處的“五類行賄行為”,要嚴肅懲處、堅決打擊,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該處理的堅決作出處理,持續強化懲治震懾。其次,要管好幹部,對職務犯罪案件中涉及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的處理,應當嚴格紀法標準,對黨的十八大以後頂風違紀違法的,要嚴肅處理,體現越往後越嚴的要求。

  寬嚴相濟,提升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黨紀處分條例和監察法均明確規定,紀律處分工作和國家監察工作要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的原則。紀檢監察機關在處理職務犯罪涉案人員時,要根據涉案人員的行為性質和情節,分類處置,該移送的堅決移送,絕不姑息;情節較輕的,經審批可不予移送起訴。要通過準確適用法律、充分運用政策策略,實現精准懲治、教育挽救、以案促治的目的。

  嚴守工作程序,管控涉案人員處理工作中的風險點

  紀檢監察機關對涉案人員的處理應當嚴格按照工作程序,管控內部風險,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部門在涉案人員處理中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確保對每一名涉案人員的處理都按程序充分論證、集體研究、審議決定。

  審查調查部門對所有涉案人員提出處理建議並移送審理。審查調查部門應當在全面、客觀地查清涉案人員的違紀違法事實、相關從嚴從寬情節的基礎上,對所有涉案人員集體研究提出處理建議,與主案審查調查報告等材料一並移送審理。處理建議包括:涉案人員基本情況、到案經過、涉案事實、行為性質、認識態度、處理方式等。

  案件審理部門應對涉案人員處理情況審核把關。案件審理部門應當對涉案人員的處理與主案一並審理,嚴格審核把關,集體研究形成意見,提交紀委常委會會議集體審議決定。

  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監督。紀委常委會會議集體審議決定涉案人員處理意見後,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按程序及時將相關涉案人員移送起訴、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批評教育、錄入行賄人信息庫等,按規定向檢察機關出具《涉案人員處理情況說明》,並向相關單位通報,確保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的涉案人員處理意見及時、準確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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