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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吳英資產處理遭疑:八千萬酒店僅賣450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2 11:11:44


  中評社香港7月22日電/吳英案始末:2007年3月16日,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2010年1月,吳英提起上訴。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院開始二審吳英案。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最高院核准。2012年4月20日,最高院未核准吳英死刑,該案發回浙江省高院重審。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3年11月2日,東陽市政府首度對外通報吳英案相關資產處置情況。2014年7月11日,吳英死緩減刑案開庭,浙江省高院判決吳英由死緩減刑為無期。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7月11日,吳英減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開庭審理,經過大約一個半小時的庭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吳英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刑至無期徒刑。

  2012年5月21日,吳英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生效之後,交付浙江省女子監獄執行。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浙江省女子監獄依法提出減刑建議書,建議將吳英的死緩刑期減為無期徒刑。經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審核,報送浙江省高院審理。

  於是,有了這次開庭。

  為了參加此次庭審,吳英的父親吳永正提前一周就趕到了杭州。“法院根本沒有通知我們家人和吳英的律師參加,後來我們是自己知道的,於是申請要參加庭審,但法院起初還拒絕了我們的申請。”

  吳永正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經過將近一周的交涉之後,法院在庭審前一天下午5點半電話通知他:同意但限額兩名家屬參加庭審,人選由浙江省女子監獄安排。同時,法院拒絕了吳英的律師要求參加庭審的申請。對此,吳永正感到不滿,他認為,這沒有法律依據。

  但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看來,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當前的程序設置行政化色彩較濃,法院確實沒有義務通知家屬和律師。如家屬和律師得知消息趕來參加,出於人道主義應當允許,但因法律未明確規定該項權利,法院拒絕他們的要求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經開庭審理,法院裁定認為,吳英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且確有悔改表現,應予減刑。庭審結束後,吳永正去找主審法官,向其表達了吳英的問題不是減不減刑的問題,而應當是罪與非罪的問題,並向其提交了申訴書。他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兩年來,他多次到浙江省高院進行申訴,但未果。

  吳永正亦曾向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寄出過申訴狀。但現在看來,效果仍未如理想。作為父親,吳永正對“吳英無罪”的堅持近乎偏執。記得在2013年3月於北京召開的吳英“案中案”及刑事申訴案研討會上,吳永正不時打斷參會者的發言,或補充,或“校正”,他始終堅持:女兒無罪,申訴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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