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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深圳新規:拒不拆除違建者買房將受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6 14:48:30


图:视觉中国
  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古語有雲,“人無信而不立”。如今在深圳,人若無信,後果可能更嚴重——住房買不了,出行連高鐵和飛機也坐不了。深圳市政府日前公布《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對懲罰失信者作出相關規定。

  2017年5月,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意在激勵守信行為、約束和懲戒失信行為。《辦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政策背景是,國務院於2014年頒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自彼時起,多個省市陸續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按照《辦法》相關規定,在深圳,假設一家企業被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但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那麼,這家企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股東將會面臨“聯合懲戒”——懲戒措施包括:商事登記申請不被受理、行政許可無法獲得審批、參與政府採購資格受限、出境受限等。

  至於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按《辦法》規定,他們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入住星級以上賓館等高消費行為,都將統統受限。《辦法》還支持銀行、券商、險企等金融機構針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前述新規對違建者威懾力度頗大,熟知違建現狀的深圳市政府人士對此表示支持。該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政府對違法建築奉行“胡蘿蔔加大棒”政策,此前“大棒”力度明顯不夠,基層違建屢禁不止,甚是猖狂,而且部分違建背後還有“保護傘”。

  深圳市政府近年著力整治違法建築。該市規土委主任王幼鵬2016年受訪時提及:違法建築牽涉巨大經濟利益,搶建動力強勁,然而,現行法律法規對違建者缺少打擊手段,違法成本與獲利“倒掛”,查處效果並不理想。據其披露,2015年底,深圳全市違法建築共4.26億平方米,同比僅減約200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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