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國稅地稅合併敞開制度變革紅利大門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10:36:59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延續了24年的國稅地稅收征管體制畫上句號。在全國統一的稅收標尺下,企業能同等地履行稅繳業務與均等地享受稅收減免政策,直接降低繳稅成本,彰顯執法邏輯嚴肅性,稅法權威性與公平性得到了有效維護與充分體現。

  全國 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日前合併且統一掛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按計劃,7月底之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延續了24年的國稅地稅收征管體制至此畫上了句號。

 除了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利改稅”之外,1994年實行的“分稅制”也算得上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一次力度空前的改革。“分稅制”之前,省和省以下只有一個稅務局,負責徵收當地所有稅收和非稅收入,匯總之後由中央從總量中抽成,這種制度設計的弊端在於,不少地方將稅收收入轉為非稅收入或採用減免企業稅收的方法截留稅收,致使中央財政占整體財政收入的比重持續下降,中央政府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大為削弱。實行“分稅制”後,國稅和地稅機構分設作為配套措施正式推行,國稅局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局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而在地方稅種中,營業稅是最大稅種。

  自此,中央財政收入得到了大幅持續上升,但2016年實行的“營改增”實際預示著“分稅制”進入了尾聲。“營改增”之後,不僅占地方稅收收入33%的營業稅不複存在,而且因為增值稅是共享稅,稅收征管職能自然就轉移到了國稅局,但國稅系統以一半的人員徵收了全國近75%的稅收收入,征管壓力巨大,而營業稅消失後地方主體稅種缺失,地稅部門征管任務大幅減少,且因地方稅務局僅在業務上歸屬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人事卻由同級政府決定,國稅局很難從橫向上調配人員,即便是國稅將部分徵稅職能委托給了地稅,但隨後又出現了職責交叉及重複徵稅現象。顯然,如果繼續沿用國稅地稅分設體制,不僅將加大兩者之間的協調成本,降低稅務部門征管效率,更容易給納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與負擔。

  有人說,24年後國稅地稅再度走到一起,印證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那句老話,但筆者覺得不能作出如此機械化的理解,畢竟不同的改革階段有著不同目標設定,而每個階段的機構調整都須對准相應的改革目標,比如“分稅制”所對應的就是當時剛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既要調動地方積極性,又要強化中央宏觀調控力;而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所對應的則是要建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基礎,其重點是“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直接支出比重”,要是沒有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及統一的徵稅運行機制保駕護航,推進國家治理改革的目標可能就是紙上談兵。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