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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創醫惠實控人章笠中收警示函
http://www.CRNTT.com   2021-10-26 17:43:46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網站日前公布了《關於對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創醫惠”,300078.SZ)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根據思創醫惠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關於2020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及《關於2021年半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等,2018年至2020年期間,大股東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占用思創醫惠對外支付的採購款和股權轉讓款累計發生額為33845.70萬元。思創醫惠未及時對上述關聯交易履行相應決策程序,未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行為違反2007年發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十八條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相關規定。思創醫惠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章笠中、財務總監王凜、時任董事會秘書孫新軍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2007年發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思創醫惠、章笠中、王凜、孫新軍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網站於同日發布的《關於對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思創醫惠大股東,在上述問題中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違反了2007年發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根據2007年發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思創醫惠於2010年4月30日在深交所掛牌,截至2021年6月30日,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9091.26萬股,持股比例10.46%,章笠中為第三大股東,持股2460.12萬股,持股比例2.83%。杭州思創醫惠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實控人為章笠中,持股比例54.81%。公司2021年半年報顯示,章笠中,中國國籍,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杭州師範大學教師,銀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11年6月至2018年2月任醫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18日擔任公司總經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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