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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場細小 共享經濟冇運行?
http://www.CRNTT.com   2018-07-25 11:08:54


共享經濟在港發展要遵守法律。
  近日,本港共享單車初創企業Gobee.bike突然宣布倒閉。因為業務無法獲得盈利,龐大的單車維修開支令營運困難,只能選擇結束其業務。從上線到宣布結業,Gobee.bike的存活期只有15個月。從Gobee.bike的結業,是否意味著共享經濟在香港難以運行?香港商報記者 範曉昱

  目前共享經濟在全球盛行,共享單車、汽車、房屋、辦公室等“共用”事物也逐漸在香港普及。從共享單車概念的Gobee.bike結業,說明了共享單車在港發展格外艱難,除了香港地形起伏大及人口密度過高兩個原因,違規停泊及車輛損壞等問題也成為導致Gobee.bike在香港無法生存下去的原因。

  租賃經濟≠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副教授莊太量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共享經濟是指將一些商品剩餘的使用價值盡量釋放,並含有兩個特點﹕一是將現存的物品盡量利用,不需要生產新的東西出來;二是平台中所共用物品產權要歸不同人所擁有。例如Airbnb,房屋所有人都將自己所閒置的房屋資訊發放在平台上,供需要的人租賃。他強調,基於這個模式,共享單車並不屬於共享經濟,只是利用互聯網令單車不再需要依託實體店存在而已。

  從這個標準來看,共享經濟的共享,是指共享大家手上閒置的資源和勞動力,以達到降低成本、互惠互利。共享單車所租賃給用戶的單車不屬於社會閒置資源,而是由企業投入資金全新購買的,其沒有將社會閒置的資源利用起來,反而創造了更多的閒置資源,所以共用單車僅僅是依託於互聯網的新型交通工具租賃業務,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認為,共享經濟應區別於租賃經濟。他表示,共享經濟應定義為“以暫時使用權取代擁有權”及“服務或產品提供者與需求者之間的轉讓涉及金錢交易”。他表示,共享經濟應只限於對閒置資源的使用,以區別於傳統的租賃經濟,特區政府應加強整頓不合資格的“偽共享經濟”企業,以減少擾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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