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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全都露 網路時代你我都是透明人
http://www.CRNTT.com   2019-09-13 16:02:17


  中評社香港9月13日電/網路時代人人都以為在鍵盤後就是隱形,但事實剛好相反,個資的曝光,讓身分資料、信用卡、銀行戶頭帳號密碼等重要資訊在彈指之間就輕易淪陷,你我都可能成為透明人,在這場個資風暴中無所遁形。

  中央社報道,2018是人類歷史上資料外洩最嚴重的一年,據星盾科技創辦人林育民指出,截至2018年9月為止,全球遭外洩個資已高達17億筆,大型資料外洩造成的損失金額約是新台幣1.2億元起跳,而全球每秒都至少有900筆資料正在外洩中。

  “個資外洩已成為國安問題。”台北科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網路蓬勃發展,以前沒有那麼多個資曝露在網路上,但隨著科技進展,日常生活活動也愈來愈多透過網路在進行,今天數位科技可以收集到個資是全面的,臉書“劍橋分析事件”就是一個警訊。

  臉書(FACEBOOK)2018年3月爆出5000萬個資遭外洩濫用,這些個資被懷疑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時干涉選舉,臉書市值因此蒸發數百億美元,後續還因此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開罰50億美元,只要美國司法部同意,將創下FTC史上最高罰款金額。

  江雅綺說,現代人從起床第一眼到睡覺前最後一眼都是手機,比親密情人更占據時間,那麼多活動都在網路或手機上進行,包括行蹤、曾經查詢過關鍵字詞、瀏覽過的頁面、想買的東西,甚至只是在臉書按讚等資訊,愈來愈進步的科技也都可以記錄所有的行為,讓你我“無所遁形”,失去個人隱私,仍渾然不知。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律師游開雄坦承,“自己從來不下載APP”。他說,APP的目的就是要收集個資,進行大數據分析,以便精準行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曾抽測市面15件4G應用程式App,結果有89%安全性不合格,可見APP等應用程式在資訊安全上具有高度風險。

  個資保護執法從寬 刑度偏輕無嚇阻效果

  雖然游開雄認為,電商或網路平台理應要對個資採取相關保護措施,但不可否認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講究的是利益掛帥,公司的人力及資源分配一定是放在可以創造最大利潤的部門,不可能把很多資源放在個資的保護,況且“政府現有的機制跟法規,不具有業者強化機制的誘因”。

  游開雄舉例,如法規上規定,個資外洩時,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都要在“適當時機”通知消費者,但在消基會觀察下,所謂的“適當時機”通常都是慢了半拍,甚至為時已晚,詐騙集團已經先一步把被害人的錢財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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