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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奇謀用盡消費券
http://www.CRNTT.com   2021-08-03 14:46:57


雖然消費券不能用於稅款和罰款等政府收費,但卻可用在交通開支上。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8月3日電/香港文匯報報道,政府派發的5,000元消費券於8月1日派發第一期2,000元金額,相信大家都急不及待想用。坊間不少人各出奇謀,希望能用盡消費券的優惠。若市民希望利用消費券購買較昂貴的產品,可以考慮到提供彈性分單的商戶,例如Pricerite實惠早前就宣布可彈性分單,並可接納最多5人相同支付平台或5人不同支付平台,即可購買10,000元的產品而不用額外補錢,但要注意合併消費券只適用於折實後金額滿1,000元或以上之交易,並只適用於門市,不適用於網店,已合併消費券之交易不接受退款,如貨品出現品質問題,顧客可選擇更換同等或較高價格的貨品。其他電器舖亦不“輸蝕”,紛紛推出分單服務,如豐澤、友和、蘇寧及衛訊等,除了豐澤不支援微信支付外,其他商舖都支援4種支付平台。

  買Apple Gift Card等可延長期限

  有市民希望可套現消費券,早前有人提出可到大型連鎖店以電子消費券購買貨品後退貨套現,不過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若以消費券購物後需要退貨,只會退回消費券金額,而非現金。如果消費券的使用期限即將屆滿,市民會獲發一張特設的消費券,並可於1個月內使用。又有網民提議,可用消費券購買iPhone、Switch及PS5等貴價產品,然後轉售達到套現效果,不過需面對賣不出或蝕價的風險。有網民提議將5,000元一次過投資買黃金,長遠具有保值或升值作用。

  由於消費券需在限期內使用完,以第一批登記的人士計,8月1日及10月1日派發的兩期金額皆會於今年12月31日到期,有網民提議,可以購買無限期使用的Apple Store Gift card,網傳iPhone 13將於9月推出,若有意入手的人可待收齊5,000元電子消費券後,透過“Tap & Go”一次過買5,000元的Gift Card,屆時再用Gift Card來支付部分費用,餘額則可用現金或信用卡支付。至於百佳、惠康等禮券亦多數有一年的使用期限,現時不少出售現金券的平台或商戶都有提供折扣優惠吸客,變相可以用5,000元買到價值超過5,000元的商品,擴大消費券的潛力。

  換月票坐公交享盡優惠

  消費券的原意是刺激消費,故不能用於稅款和罰款等政府收費;水電煤收費;醫管局、房委會與房協的收費、學費、購買金融產品如保險等,但有一項日常開支卻可用到消費券──交通開支。在4種認可的支付平台中,只有八達通可同時領取政府交通津貼。記者有朋友打算以八達通領取5,000元消費券,並用作購買九巴月票,月頭及月尾各買一張,因可在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後4至7月內消費累積滿4,000元便可,相信6個月時間已可完全使用4,000元金額,更可賺盡交通津貼優惠。至於港鐵的都會票,市民同樣可到指定地鐵站的“自助客務機”或啟德、宋皇台及土瓜灣站的售票機以八達通購買,月頭月尾各買一張,同樣可享盡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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