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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跟隨廣州 廣東佛山商品住房限購升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5 18:11:57


  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廣東省佛山市24日晚間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稱,從3月25日零時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在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繳不予認定。

  新華社報道,《通知》稱,繼續將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大瀝、裡水,順德區大良、陳村、北滘、樂從等11個鎮街作為限購區域。本市戶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繼續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業內人士表示,佛山受廣州限購“溢出效應”影響較大,呈現“東熱西冷”格局。3月17日,廣州樓市調控再加碼後,佛山調控壓力隨之進一步加大,此次調控升級在意料之中。

  本次調控是對2016年10月7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調整,此前非佛山戶籍人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需要提供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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