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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程建人:美國不可能放棄台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1 00:22:08  


程建人表示,雖然中美聯合聲明當中沒有提及“台灣關係法”,台灣不必過慮。(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記者 康子仁專訪)美國總統奧巴馬訪問大陸,與胡錦濤主席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受到台灣高度關注,歷任台灣“外交部長”、駐美代表、駐歐盟代表、“新聞局長”、“立委”等要職的程建人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中美發表的公報和聲明,從未提過“台灣關係法”,這次奧巴馬訪問大陸之後,“台灣關係法”還是會繼續執行,但是要出售何種武器給台灣,美國還會仔細考慮,以美國利益為最高考量。雖然《中美聯合聲明》沒有提及“台灣關係法”,台灣不必過慮。

  程建人指出,中美之間高峰會議,比較重要而且又有公報和聲明的一共有4次,第一次是1972年的上海公報,當時還沒有“台灣關係法”;第二個是1978年底簽訂的中美建交公報,當時也沒有“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是在1979年3月29日美國國會通過,4月1號卡特總統簽字,變成美國國內法。從那之後,美國與中國簽訂的只有1982年的817公報,之後中美元首見面都沒有公報,只有1997年10月29日,江澤民訪問美國時,與克林頓發表聯合聲明,同樣沒有提及“台灣關係法”。

  程建人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美國不太可能在聯合聲明當中,堅持納入一個大陸極力反對的美國國內法。這不代表美國不重視“台灣關係法”,事實上美國從總統、國務卿到下面各階層官員,和台灣交往的時候,都有提到“台灣關係法”,歷任美國總統也都有提到。

  程建人強調,美國和中國打交道,不是只考慮中國是否高興,最重要的是美國的利益,“在目前的情況下,美國的利益難道能放棄台灣嗎?這是不可能的事,台灣站在自身的利益,希望強調‘台灣關係法’,就是站在美國的利益來說,也需要強調‘台灣關係法’”,因為“台灣關係法”是合乎美國利益,不光是繼續維持與台灣的關係,也涵蓋很多層面,包括經濟、商業、文化與其他關係,包括政治與安全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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