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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譯:再提修憲 安倍你考慮周全了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16 00:24:24


  中評社香港1月16日電(記者 廖梓達編譯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大選後的每次講話中,最放不下的就是修憲。隨著日本例行國會即將在本月26日召開,安倍政府一改月初審慎的態度,計劃把包含集體自衛權在內的安全保障法提到會議審核,並力求通過。有關修訂是基於內閣去年夏天允許日本自衛隊有條件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決定,試圖將有關條件從“遭受武裝攻擊”,改為“對日本存在構成威脅時”這一新的概念。

  但是,提出修憲案是否已經時機成熟了呢?有關準備是否全數到位了呢?日本朝日新聞網昨日針對事件刊出社評,開篇直接發問,到底什麼是“對日本存在構成威脅”呢?文章續稱,換句話說,如果日本國會最終同意修訂的話,那麼日本自衛隊就可以在本國沒有遭到直接攻擊的情況下使用武力。

  根據去年7月內閣決議對憲法解釋做出的修改,日本自衛隊在“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等情況下,只要符合“行使武力的三大條件”即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

  但是,文章隨即指出,內閣卻遲遲未對“明確危險”這一概念作出具體界定。也就是說,在毫無明確定義的情況下,確定“明確危險”的標準將可能完全任由屆時的首相自行判定。而這並非易事,即便在當前的執政聯盟內部,自民黨與公明黨仍未就日本海上自衛隊在中東波斯灣霍爾木茲海峽進行掃雷是否構成“明顯危險”一事達成共識。

  文章同時指出,當未來的情況符合新的界定(對日本存在構成威脅時),在自衛隊付諸武力之前,卻並不存在對應有效的約束機制,而這顯然不是將內閣決議中的模糊辭令轉化為法律條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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