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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納入政績”究竟該如何考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01 14:45:38  


  相比政績完全盯著GDP,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倒也不失為執政理念的回歸。現實中,政績鎖定GDP的弊端,以及由此而帶來的殺雞取卵式畸形發展,早已飽受詬病。既然經濟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其實就是為追求幸福,那麼,以幸福作為施政目標,當然要比“唯GDP是舉”來得更加科學和全面。從這個意義上說,全國18個省市區提出“幸福社會”的概念,並以此作為施政目標,會否成為對過往的GDP政績觀的糾偏,幸福又會否如期而至,的確都令人期待。

  應該承認,幸福作為施政目標,相對唯GDP指標論政績,固然是一種進步。但是,相比看得見,摸得著,且可以直接用數字來衡量的GDP,幸福無疑要顯得虛無縹緲,究竟何為幸福,恐怕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既然如此,要把帶有更多主觀性的幸福感作為施政目標,如何衡量並評判“幸福”這項政績,顯然是個不可或缺的前提。

  當然,托爾斯泰曾經說過“幸福的家庭個個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既然幸福各個相似,那麼,對幸福歸類統計看來也並非絕無可能。在這方面,各類幸福指數的調查與排名,似乎也可以用作測算“幸福政績”的辦法,例如,芝加哥商學院一位教授曾研發的幸福感評價體系,其中指標中囊括了生活感受、房價、物價、交通狀況、醫療便利程度、治安狀況、對外來人口的包容程度等22個指標,應該說是事無巨細。不過,即便是完善如此,是否能將幸福一網打盡,的確還不能過於自信。此外,相比設定指標,如何量化,也同樣絕非易事,既然幸福與否歸根結底仍是一種主觀感受,那麼調查的手段,調查的口徑,調查的覆蓋面,自然會極大的影響最終結果。

  事實上,在提出幸福政績之前,各類“幸福城市”的評選早已並不鮮見,儘管比純粹經濟層面上的桂冠來的更有“含金量”。但即便如此,選出的“幸福城市”仍不乏爭議。“幸福城市”常常受到自己市民的質疑乃至反對,就很能說明問題。一旦所謂的“幸福”,與居民的真實感受之間存在差異,其實都不能算是名至實歸。畢竟,在“幸福”這件事兒上,其實並不能玩“四舍五入”,更不能“去掉一個最低分”。按照木桶理論,“幸福城市”其實不能只看幸福人群的幸福指數,而更應關注幸福感最低群體的感受,甚至以最短的那根板來作為衡量基準。

  可見,“幸福政績”並非毫無缺陷,相比GDP的客觀性,幸福的統計因為有了更多主觀的成分,其實難免在統計的過程中產生偏差,尤其是當幸福政績的衡量方式本身尚不完善,統計樣本也不夠完備和多樣的話,幸福政績被人為操縱的可能性恐怕也更高,會否“為了政績故,公眾被幸福”,自然也就絕非杞人憂天。基於此,即便真要將幸福納入施政目標,其考核與評判也不妨交給第三方機構,而不宜由官方自說自話。(時間:11月1日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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