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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7-04-25 09:37:02


  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網評:百篇學術論文被撤,誰該負責? 

  來源:中國網  作者:王傳濤 時事評論員

  近日,學術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一次性撤銷了涉嫌造假的107篇文章,論文作者均來自中國。涉及的單位不乏全國知名的三甲醫院和重點高校。此次撤稿事件讓學術界深感震驚,也在社會上引發廣泛關注。

  有人說,這次國際著名學術期刊一次性撤銷來自我國的上百篇學術論文,給我國學界遞上了一記耳光。其實,如果關注其他著名的國際學術機構在近年以來的一些做法,就會發現這樣的耳光早已不是第一記。

  施普林格出版集團和擁有《柳葉刀》、《細胞》等知名學術期刊的出版巨頭愛思唯爾出版社,是經常性地撤回來自於我國的造假論文。換言之,因論文造假或抄襲而導致丟人丟到國際上去的學術醜聞案例,早已並不新鮮。

  其實,最讓國人丟臉的現象,並不是論文造假這種現象的出現,而是這種現象即便經常性出現,國內學術體系與相關單位,仍然無動於衷。我們只能等待在不久的將來,又有哪個著名的國際學術出版機構一次性撤銷來自於中國的多少篇論文。

  就原因而論,我國論文造假現象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僅僅是我國論文造假產業的一個終端的表現。在論文發表數量和發表刊物的級別決定職稱和事業單位的工資級別的語境下,大量來自於一些醫療、教育和學術機構的論文,就會面臨如同剛需一般的市場發表需求。只要能發表就能證明已經具備了某種科研能力和達到了某種科研水平,這種只看發表結果不求質量、不看成果的體制窠臼無疑已經遺害無窮。

  耳光響亮之後,不能坐視不理。可眼下的問題,似乎也只能聽之任之。一方面,我國沒有學術共同體,相關學科、相關領域內也沒有一些評價組織或標準,關於論文造假與抄襲現象,教育部也僅僅是在2013年發布實施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這樣一個部門規章,如何處罰和防治行業內的論文造假現象,仍然只停留在靠媒體曝光來打假的狀態中。

  另一方面,“學”與“術”、學術研究者與實際操作者的混為一談,讓論文產業長盛不衰。原本意義上講,讓學術的歸學術,讓職業的歸職業,讓搞研究的去寫論文,讓實際操作者去落實論文裡的成果——奮戰在工作面一線的醫生、教師不應該過多地承擔直寫論文的職能,由此邏輯出發,就應該直接取消一些行業內的評職稱必看論文發表數量和期刊檔次的條條框框,如此才有可能減少我國論文造假的數量。

  不應該再對論文造假現象無動於衷了。既要從源頭上鏟除我國論文造假現象存在的土壤,淡化論文與利益的關係,又要建立對論文造假現象進行零容忍的防範與處罰機制,要對造假者進行一票否決式的處罰,才能讓國人不用寫無病呻吟的論文,不想寫無關緊要的論文,更不敢抄襲別人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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