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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不能以“為學生好”為名傷害學生
http://www.CRNTT.com   2019-07-18 00:16:10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網評:不能以“為學生好”為名傷害學生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熊丙奇(21世紀研究院副院長)

  近日,有媒體曝出,一名就讀於陝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學校的初一女生婷婷(化名),因成績不理想頻繁遭到班主任老師王某的辱罵。因不堪忍受,婷婷自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斷斷續續錄下王某辱罵語音100多條,總時長超過20小時。

  據陝西都市快報微博消息,7月14日晚,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科教體局開會研究對該事件的處理決定。根據區科教體局聯合調查組的調查事實,依據《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經研究,給予王某記過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事的其他相關管理、監督人員處理,待區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後,將依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可以說,當地教育部門的處理是迅速的,與之前學校對家長的反映不太理睬形成了鮮明對比。

  在媒體記者採訪中,該校政教處兩名工作人員表示,王某的言語是為了愛孩子,刺激孩子的教育方法不當,但出發點是好的。這次迅速處理,能讓學校管理人員扭轉“為了愛孩子”“出發點是好的”的認識嗎?為何在我國師德規範已經明確將不得諷刺、謾罵、歧視學生作為師德紅線之一後,仍有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把辱罵、挖苦學生認為是“為學生好”呢?

  不獨學校教師,不少家長也信奉“棍棒教育”。在教育孩子時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方式,其理由也是“為孩子好”。教師的做法目前還有師德規範約束,而家長的做法,則被視為是“家事”,別人干預被反嗆“多管閑事”,只有在產生嚴重的傷害後果後才會引起關注。因此,在追究辱罵學生的教師責任後,還需要反思什麼是真正的“為學生好”,不能打著“為學生好”的旗號傷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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