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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由兩岸婚姻法看兩岸釋憲修法促統
http://www.CRNTT.com   2019-09-11 00:21:02


  中評社洛杉磯9月10日電(作者 張一飛)有一個社會議題,同性戀和同性婚姻法,已從西方社會擴散到東方社會。雖然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但是西方社會對此話題已非常公開,同性戀組織(LBGT)在美國尤其大膽開放,公開向學校,社區,社會組織,公私機構,提出身份認同問題,並大力推動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性經過了半世紀的法庭抗爭,歷經各州立法修法,人民公投及聯邦法院判決才最終定案。始於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拒絕考慮此議題,到2004年麻州首先承認同性婚姻合法,LBGT團體一直抗爭到2015年,聯邦最高法院判定全美五十州必須廢除所有禁止同性婚姻的州法,並且要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及接受外州的同性婚姻的証書,美國總算在法理上完全承認了同性婚姻合法。

  在台灣同性婚姻議題引起社會關注起於1980年代末期,首先有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請願和抗爭。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篇沒有保障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台灣用‘同志’一詞代表同性戀(LBGT),同志組織於2012年開始積極推動同性婚姻在台灣法制化,一面要求司法院大法官就民法條文不承認同性婚姻作出釋憲,一面起草立法。社會中反對人士認為同性婚姻法制化會變動現行婚姻概念,故反對用修改《民法》的方式保障相關權益,部分人士稱可另立專法來定義同性婚姻, 但遭同志組織反對,以有隔離百姓之嫌,而專法對同性婚姻的權益保障可能疏漏。後經司法院釋憲(2017),全民公投(2018),決定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到2019年行政院根據釋憲案及公投結果,提出確保同性婚姻之法律草案,通過行政院會議審議,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同年5月22日經總統公布,並於5月24日生效,同性婚姻合法成為亞洲首例。

  台灣社會受美國社會影響很大,同志(LBGT)組織和同性婚姻議題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但是這個社會問題在中西歷史上都早就存在,中國自古也有,只是一直不被社會接受,不能公開討論,西方有宗教力量壓制,東方也有傳統家庭倫理觀念抵壓,當今世界交通,旅遊和資訊發達,文化交流密切,這種社會問題既存在,就不可能閉眼裝著沒有。只是因為社會環境歷史背景不同,對此問題的處理就會不同,或者可能最終結果相近但處理進度的時間表和方法不同。譬如,美國LGBT組織的開放積極(aggressive)的作法,就不適合許多其他社會。中國大陸當然也有同性戀(LBGT)的問題,同樣地,大陸的婚姻法規定“婚姻”為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而未考慮到同性婚姻 以及其他形式的民事結合的需求和可能性。同性之間“結婚”,目前在大陸不具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保障。

  大陸的婚姻法是在1948中央婦委副書記鄧穎超的主持下,由帥孟奇,康克清,楊之華,李培之,羅瓊和王汝琪組成‘婚姻法起草小組’(成員全部是女性),由王汝琪執筆,中央婦委配合起草小組做婚姻問題專題調查,起草小組一邊學習,一邊研究群眾的婚姻家庭生活狀況以及各地政府頒發的婚姻條例、實施經驗、農民的覺悟接受程度等等。經過激烈爭論,反覆討論修改,到1949年3月,將初稿送到北平,後歷經數次座談會討論修改, 才於1950年4月13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討論後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中國舊社會允許一夫多妻,這部‘婚姻法’規定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 被國際法學、社會學者評價為“恢復女性人權的宣言”,享有很高的國際聲譽。此婚姻法雖在1981,2001和2011修定過,但對LGBT者來說,只說了其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違法。但同性婚姻,民事結合等同性伴侶關係不受法律支持,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反歧視法律和政策;倒是變性者在完成性別重置手術後,可以依據醫院開據的性別重置手術證明去公安局公證修改自己的戶籍信息。台灣的同志出籠經歷和‘民法’承認同性婚姻,自然傳到大陸有所影響。

  引起了國內對同性婚姻維權的問題的關注。作者的觀點認為,這個社會問題應該會由社會自然解決,經過交流,產生共識,經由立法程序定出合情合理適用於當地的法律條文。譬如台灣和大陸最終要有如何接受兩岸人民通婚的婚姻証書,包括同志婚姻。同志結合既不犯法,那同志婚姻証書又為何不能接受?只是共識需要時間而已。

  兩岸分治七十年,雖政治體制不同,但同文同種,歷史文化背景淵源流長,幾百年移民,通婚,使兩岸不同於世界上任何人為的分治地區,人民有本性的相吸力及向心力,再加上日常生活,食,衣,住,行上都大同小異,常讓西方人分不清所謂台灣人,福建人,廣東人,客家人,廈門人, 香港人,廣州人,大陸人及北方人,南方人,北部人,南部人倒底有什麼大的不同。在西方人眼中他們看起來都是華人,但是在西方薰陶下有政治意識(可說是經過教育洗腦)的人,會特別小心的去搞清楚華人的出生地,方言口音,以免出錯說出不合政治正確的言論。而一般西方百姓通常避免與華人談中國政治,因為他們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看來一樣的華人,來自大陸,台灣和香港會有些人有很不同的政治立場。有的華人會對西方人解說華人不該有不同的政治立場,還有人說華人不同的政治立場是美國人,英國人,日本人, ⋯ 搞出來的,但也有少數人極端的反對共產黨,把共產黨看成永不改變的極權主義(延承對史達林蘇維埃共產黨的看法),這就是一般西方老百姓不願意去碰華人的政治觀點的原因,也是對中國共產黨七十年來的大小不斷改革不了解的原因。這是在美華人面對的挑戰,如何化解建立在上述‘誤解’和‘教育洗腦’上的美國兩黨一致的反中政策。

  其實中國的分裂和政治黨派的誕生和延伸發展,有點像不足月誕生在戰亂中貧苦落後農村的嬰兒,沒有營養,撫養,只有外來的天災人禍,經過兩次世界大戰,受強國侵略,把持,以致長期分裂至今兩岸對持。大陸的共產黨經過試驗,失敗,改進,開放,七十年來不但有持續的進步,而且得到很大的成果,就由幾億人口脫貧,變成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成功的有尊嚴地站在世界平台上,可以得到証明。而台灣也是經過克苦克難,自力更生,試行民主,發展成為亞洲經濟一環,步進開發國家之林。觀看中華歷史,國際局勢,兩岸情況已經進入有能力自主不受外國勢力左右的地步,而非常明顯的是,兩岸繼續分裂,必互相牽制受第三者利用而利人不利己。但如果兩岸統一則前途無量,合作空間極大,不只是大龍小龍的地位,而是引領全球實現華人崇尚的世界大同的願景。

  兩岸統一的問題經過幾十年來的琢磨,會像上述的民法或婚姻法的修改過程,是可以依情依理用釋憲修法的方法按步就班的達到共識的,也一定可以定出一國兩制的法理促進統一。由於通訊的發達,兩岸人民的溝通已經漸漸升華到,百姓可以明辨政治領導人物和求權求利的政客的分別。近日的香港抗議事件,又給了中華兒女上了一課,殖民主義和強權主義仍然是死灰不滅,要分裂中國和阻止中國統一的勢力一直存在,香港的百姓會親身體會,台灣的人民也會看的明白,為什麼西方強權要口是心非,極力阻止中華復興,為的是誰的利益?搞台獨的政客與香港暴亂造事分子眉來眼去,其用心當然是附外反中在分裂中求私利。但是中華民族有歷史傳承下來的民族包容特性,維護家庭愛好和平之良心,及追求美好生活的意志,我們深信兩岸會走向和平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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