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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救護車無故耍“特權”,這事不能慣著
http://www.CRNTT.com   2021-03-02 00:33:31


  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網評:救護車無故耍“特權”,這事不能慣著

  來源:東方網 作者:黃齊超 

  2月8日早上,劉先生開車在直行車道上等紅綠燈時,一輛寫著“廣州文明微創醫院”的救護車打著左閃燈停在右轉車道上。當時救護車沒有拉警報,劉先生沒有避讓,救護車實線變道,差一點刮碰著劉先生的車。劉先生質疑這輛救護車並未執行緊急任務,利用“特權”違反交通規則。記者核實時,該司機對方拒絕回答事發時是否執行任務,只是強調所有社會車輛都要避讓救護車。後了解到,當時他是載著同事上班。(2月28日網易新聞)

  主動避讓執行緊急公務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這是婦孺皆知的法律常識。顯然,對於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而言,治療就是與死神和時間賽跑。拉著患者的救護車閃著警燈、拉著警笛呼嘯而過,行人紛紛避讓,這體現了公眾對生命的敬畏。

  民眾避讓執行任務的急救車輛,既是法律的規定,也體現了公眾的善意和社會的文明。但是,如果沒有執行緊急任務呢?那就需要遵守交通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由此可見,畢竟,非急救情況下,特種車≠特權車,不能耍特權。

  經記者調查,與劉先生搶道的那輛救護車,當時並非執行急救任務,而是載著同事上班。且不論開救護車上班是否屬於公車私用,單就非緊急搶道,就已經違反法規。有時候,社會車輛避讓急救車輛,是冒著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彰顯了善意,這其實也需要急救車輛的善意回應。可是,如果特種車輛無故耍特權,非緊急情況也拉警燈、鳴警笛,不遵守交規,讓公眾寒心。

  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救護車頻頻無故耍特權,任性地享受“優先通行”,不惜違章耍威風,無疑就是上演現實版的“狼來了”。這樣的次數多了,公眾不再相信急救車,對警燈警笛失敏,不再避讓急救車,這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真的狼來了,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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