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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理解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異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03 17:35:56  


  作者﹕ 錢尚文  河北張家口  幹部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規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是現階段在兩岸關係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完整表述。同時該法第三條規定“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台灣問題產生的歷史背景。該法為什麼在這裡使用的是中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此各位網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認為要弄清這個問題,首先應該弄清兩者的異同。下面將個人對此問題的理解和淺薄認識與大家共同切磋,從而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一、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相同之處 
  
  兩者都是對偉大祖國的稱呼,在聯合國及其國際組織中兩者幾乎沒有區別。都是偉大祖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外在表現形式。就中國大陸同胞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來說兩者是一致的同義詞。

  二、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差異之處 

  中國既是偉大祖國的歷史名稱也是偉大祖國歷史延續下來的現實名稱。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偉大祖國在上世紀四十年代中後期內戰尚未徹底結束,在祖國大陸地區由戰勝方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的國家稱號;在祖國台灣地區還存在著打著‘中華民國’旗號的戰敗方殘餘勢力。中國大陸同胞對兩者感覺是沒有差異的;中國台灣同胞對兩者感覺差異很大。中國是主權治權完整統一的國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主權統一治權尚未統一的國家。中國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她不僅包含內戰發生前的祖國;也包容內戰遺留並延續至今尚未統一內戰雙方的實際管轄區;還與將來兩岸和平統一後的祖國完全一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與內戰前的祖國不同;其實際管轄地區也不包括內戰遺留並延續至今戰敗一方所實際管轄的台灣地區;也與將來兩岸和平統一後的祖國主權治權完全統一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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