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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老鼠VS紅衫軍之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16 15:29:37  


  作者﹕ 胡文琦  新北三重  自由業

  坦白說,多數人當然都沒看過“老鼠霸凌恐龍”,但卻讀過、看過DISCOVERY大象會怕老鼠鑽進它的鼻子裡,以及知道台諺所雲的“飼老鼠咬布袋”精義。為了馬總統日前在景美人權紀念會上遭到抗議民眾“嗆聲丟鞋丟包”,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接受訪問認為“那是一種霸凌”,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其昌則反問:“見過老鼠霸凌恐龍嗎?”,一個有權力的人,卻指著沒有權力的人“說被霸凌”,相信這是民主國家裡的笑話雲雲。

  其實,這個問題很單純也很簡單,講白點,就是端視正反雙方對民主政治學上“言論自由”的認知及定義為何?理論上,在經過白色恐怖威權及兩次政黨輪替之後,台灣基本上已逐步邁入“民主、法治、自由”的正常領域。誠如龍員所言,如果民眾爭取自由時不懂自律,追求自己的權利卻不尊重他人的權利,這恐怕是退步而非進步,也希望台灣不要再掉入一種“簡單的嗆聲、丟鞋文化”,如果以嗆聲方式阻擋別人聽講、表達心情的權利,龍員覺得“這是一種霸凌”。

  老實說,龍員的說法哪裡過分?其實,蔡員也實無需過度內斂客氣,看看過往民進黨“以小博大”與“以寡擊眾”的事蹟,甚至是日前用三秒膠、機車大鎖來“鎮住”“立法院”院長與國民黨的光榮歷史紀錄,民進黨與那些嗆聲丟鞋丟包的“職業常客”,果要說他們是“老鼠”,那也實在太有違經驗法則。但不容否認的,誠如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所言,馬政府的確應該檢討“為何人民會這麼憤怒?”、“為何人民會這麼嗆?”,而非單單只有檢討人民嗆聲的態度。

  綜言之,此事就像俗諺所說的一樣,千萬不要陷入“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的迷霧之中,丟鞋丟包干擾到無辜、守法的第三人等不該是“合法的暴力”與“高尚的權力”,否則,乾脆就直接訴諸“革命、制憲”重新開機不是更快、更好?因而,遵守一定合理的“遊戲規則”本來就該是最基本的民主法治素養,換言之,丟鞋丟包不該是民粹式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甚至是“吾即真理、我說了才算”的惡霸無賴心態。

  沒錯,人民以嗆聲、上街遊行來表達不滿,確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也是該保障的“天賦人權”,一個“有權力的人”,在面對人民的不滿與嗆聲時,更應該謙虛反省是否沒有把人民交付的任務辦好?但要說清楚的是,兩者千萬不要“過與不及”的渾淆誤用與“竹竿裝菜刀”的無限上綱,再說白點,藍綠都是聰明人,有權力的人當然都應自我節制,但看看綠營過往在執政前與執政後對“集會遊行法”的首鼠兩端與對“紅衫軍之亂”的批判,不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運用奧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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