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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訪處理不該游離法律之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23 10:39:16  


  作者﹕ 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育

  2003年非典時,黑龍江伊春市陳慶霞患病丈夫宋立升毀壞路口栅欄,先後被拘留勞教。勞教所因其“患病”退回公安分局,兩月後陳丈夫身上多處帶傷神智錯亂患“精神分裂症”。陳以丈夫有精神病為由要求取消勞動教養;區法院撤消勞動教養,但帶嶺公安分局仍實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陳慶霞為討說法上訪被拘留、勞教、關押太平間,限制人身自由三年(2013年2月8日新華社)。

  陳慶霞“為丈夫討說法”上訪合情合理;有關部門應及時查處相關人員;糾正在陳慶霞丈夫身上所犯之過。然而,相關部門有錯不糾卻變本加厲迫害陳慶霞,對陳慶霞拘留、勞教又長期關押太平間。此時上級相關部門可曾有官員傾聽陳慶霞的訴說?更荒唐的是陳慶霞被關押“太平間”,竟有官員稱是“出於人道主義關壞”!可怕的是官員任意打壓民眾,卻還一再用謊言欺騙輿論?可見官員道德淪喪到何等嚴重程度!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陳慶霞事件”,伊春市啟動對陳慶霞信訪案複查。陳慶霞12歲兒子因在北京被截訪走失下落不明問題,調查組認為帶嶺區接訪人員處置不當,致使孩子走失。孩子幼小,攔截“訪民”者卻根本不考慮可能發生的後果,聽任孩子走失,可悲的是截訪官員不拿訪民當人看,訪民的孩子也因此受牽連遭罪。訪民比任何罪犯還受歧視,可怕的是這一現象長期存在,聽任違法違紀虐待訪民現象存在,更可怕的是上級部門裝聾作啞!由此可見當地官員任意非法剝奪公民權,如此官員哪還有最起碼的人性? 

  陳慶霞反映下肢被打致殘癱瘓事,調查組稱是因曾被摩托車撞倒腰傷複發所致,沒有證據證實陳慶霞受過體罰和虐待。一直以來,多少訪民被打被關押被蹂躪的事經常發生。陳慶霞是走進拘留所,出來是下肢殘疾癱瘓,此前為什麼不不癱瘓,顯然不是被打也是被打的。陳慶霞被限制自由期間癱瘓是弱者,為什麼不是由拘留所拿出證據證明沒有被打致殘?調查組此舉在於只認定相關官員違紀,卻故意回避官員違法,其模糊的調查只是讓截訪者免職,卻繞開法律追究,這樣的調查包庇成分太多,這樣的調查結論已游離法律之外!顯然,調查組的調查還缺乏信服力,如果按照這樣的調查多少凶犯都有可能逃避法律制裁,那麼這樣的法律為誰而設? 

  伊春市陳慶霞事件調查組發布信息,對原帶嶺公安分局長魏連祥、市公安局法制辦副主任楊久敏、帶嶺區原信訪辦主任楊海峰三官員免職並立案調查。將對涉及陳慶霞上訪事件其他責任人繼續調查處理,觸犯刑法將追究刑責,帶嶺區啟動國家賠償。這是又一起官員肆無忌憚犯錯、犯罪,由政府埋單案件。我們有太多的政府部門有太多的官員,就是沒有一個能讓民眾說理的地方?官方有錯不糾卻濫用權力對訪民橫加迫害。有理不許講,有冤不許伸,如此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這些年來,相當地方政府官員採用種種非法甚至犯罪手段壓制訪民,致使訪民受迫害事件屢屢發生,使信訪嚴重偏離法制軌道。一個法制國家政府一切行政行為,應該在法制的框架下進行,政府無論是對待訪民、徵地、拆遷,都不可游離法律之外。政府違法行政,說到底是主政官員、主要官員個人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只有認真追究官員違法行政行為,才能使行政行為規範,才能使社會真正走上正常法制軌道,否則,何談以法治國?希望伊春案件處理能成為依法治訪成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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