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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遲到功敗垂成 考生須痛定思痛
http://www.CRNTT.com   2012-06-11 17:41:47


  作者﹕ 譚淩宇  廣西南寧  學生

  據上海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6月8日報道,當天下午是高考英語考試時間,在華東模範中學考點外,一名考生遲到了2分鐘,不能進入考場。考生的媽媽又是求情又是下跪,考生還差點做出過激行為。最終考生還是未能參加考試。

  考場外也有兩派聲音:“法外開恩”派——考場周圍一些市民見狀紛紛加入求情隊伍,認為他只遲到了兩分鐘,聽力考試要3:00才開始,在不妨礙其他考生的前提下,規定可以更人性化一些,讓他進去或換個考場照顧一下。“法不容情”派——考場周圍另一些市民則表示規定對每位考生都是一樣的,如果遲到兩分鐘可以進,那三分、半個鐘都可以進了,法不容情,遲到了就是不能進,這對那位考生也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筆者認為,考試主管方在規定的下達、提醒與實施等工作上已經盡職盡責,其他考生也沒有出現這種尷尬的事,就不能怪客觀條件。這件事的責任很大程度上只能歸咎於該考生主觀上沒有按照考試規定來做,所以是自食其果。遲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報道所反映的事實來看,該考生有三個舉動是值得推敲的:一是聲稱因自行車在路上壞了,所以遲到。筆者想,既然是母親陪考,那為什麼不把自行車交給母親去處理,自己馬上去攔個的士或打電話報警求助呢?要知道高考是人生的第一大考,更是國家選拔人才的重要考試,受到國家和全社會的關注與保護,在高考期間推出了一系列為考生保駕護航的措施,比如交警綠色護考、城管“靜音”執法、市民與的哥的姐的愛心送考、市民盡量乘公交或不開車出行等,難道該考生在考前都沒有了解到嗎?二是從視頻中看到,該考生雖然遲到,但是“趕”到考場時並不是跑的,而是踏步向前走,看起來挺慢的,似乎不是很急,筆者推斷,既然知道遲到了為什麼不走快點呢?難道該考生是把考試當兒戲?明知故犯嗎,抑或是心理素質過硬,遲到幾分又何妨、有何懼?三是該考生到考場門外時,考務人員叫他出示准考證,他找出來後還質疑說:“它上面寫著是3:00鐘。”而考務人員卻指著准考證說:“外語考試考生14:30分入場,14:45禁止入場對不對啊?”同一張准考證,為什麼該考生沒有注意到背面的規定呢?難道區區幾行字都沒有理解清楚嗎?綜合這三點,可見該考生對考試規定的漠視,對自己的極不負責。

  之後,該考生的“兩個衝動行為”與其母親的“二度下跪”形成了強烈的反差。母親先是下跪求情說:“就差兩三分鐘,這影響他一生啦。”並叫兒子也下跪,兒子不服,硬是用腳踹鐵門,警察上前勸阻,兒子情急之下竟然爬上旁邊的大鐵門欲翻門而入,儘管母親再三勸阻,警察也說“不可以、不可以。”,但兒子還是一意孤行,這時鐵門才打開,母親再次下跪,兒子呆呆地站在一邊,這時筆者注意到:考務人員苦口婆心地勸說:“你是很優秀的,你腦子夠用,你可以想明白,你母親認為你沒有希望了,你告訴你母親,明年再來,兒子還是有希望的。”在眾人的勸說下,兒子才恢復了平靜。可見,母親對兒子的愛是很深的,為了兒子可以下跪,也知道不得考試的嚴重性,但當時可以說是想得太極端了,認為因遲到不得入內就會耽誤孩子的一生,可憐天下父母心,含辛茹苦把孩子養育這麼大,最後近乎絕望只因遲到誤考,所以母親才撕心裂肺地孤注一擲。可是兒子也太糾結了,說他不爭氣吧,他又一心向考,就算被攔,不惜一切代價,翻門爬牆也要進去。說他爭氣吧,他又不緊不慢,對考試規定糊糊塗塗,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不過,讓人感到欣慰的是,在這則“遲到攔考”的新聞中,執法人員沒有“以硬碰硬”的過激行為,特別是就算兒子爬門而入,考務人員和警察也沒有惡語相向或動武動粗,而是好言相勸,敦敦教導,站在遲到考生的心情和母親愛子心切的立場上,鼓勵考生勸自己的母親,讓她想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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