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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海洋事務合作可行性之芻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8 00:21:25


2013年在青島舉辦的“兩岸海洋戰略圓桌會議”已達成多項共識。
  中評社╱題:兩岸海洋事務合作可行性之芻議 作者:孫國祥(台灣),台灣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在海洋事務方面的合作,兩岸具有很高的期待性。原因在於兩岸無論是在東中國海還是南中國海等東亞海域的聲索大致重疊且一致,兩岸如能尋找到一種有效可行的互動模式,致力於建立政治與軍事上的合作互信、經濟上合作開發等目標,無疑將有助於提升兩岸海洋的權益。然而,相對於大陸而言,雖然台灣經歷了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執政,但兩黨皆將東亞海域爭端不僅僅視為是主權聲索的問題,而且更以台灣自身安全的戰略角度觀之,因此,台北對北京無論在東海還是南海合作的邀請必然慮及自身的戰略成本。

  前言:“擴展與守成”的合作結構

  對台灣而言,兩岸任何領域的合作涉及三個層次的思考,亦即“國內、兩岸、國際”。雖然兩岸有識之士已經提出許多兩岸在海洋事務的諸多合作的倡議,但迄今往往雷聲大雨點小,可操作性的倡議其實不多。如果兩岸海洋事務合作僅作為兩岸針對國際宣傳的一部分,如此多的倡議的確令人目不暇給、眼花繚亂。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若該等倡議遲遲無法落實而僅止於每年兩岸集會的“談資”(talk shop),反而彰顯現實感不足,對於推動兩岸關係不僅毫無助益,反而成為“兩岸無力感”的來源。

  舉例而言,就某種程度而言,追溯自1970年代以來,兩岸在南海U形線的推動在同一個架構卻朝向不同的方向,對北京而言是運用綜合國力從點走向面的開創;相對而言,台灣因國際地位的問題,對南海的聲索與操作逐漸從面走向點的守成,晚近已僅止於危機處理。尤有進者,台灣內部民意對南海問題並非十分關注,致使執政者面對較低的民意壓力。因此,兩岸雙方的心態十分的不同,台灣遭遇高度的結構性限制。此種心態不同的原因與結果無法創造兩岸南海合作的孕育條件,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普遍視為已經繼承了中華民國,但此種不完整的繼承已經彰顯對領土主權的聲索困境。

  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於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後,世界主要的海洋國家皆認知到“海洋區域(ocean space)的種種問題彼此密切相關,必須作為整體來考慮”。在此時代背景與世界潮流之趨勢下,兩岸皆開始重視海洋政策,尤其隨著大陸的綜合國力快速提升,對於周邊的海域,基於海權、航道利益乃至資源利用等,開始積極有所主張。2012年亞太經合會(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提出“藍色經濟”概念,開始推動成員國間海洋合作,尤其是強調亞太經合會採取一個全面性途徑去處理所有涉及達成海洋和海洋資源永續管理相關要素的必要性。採取“藍色經濟”此途徑之目標在於以有效率、公平和永續的方式,在短期與長期間自海洋取得經濟與社會利益。而“藍色經濟”的意涵簡單說就是“以永續關係取自海洋並與海洋共生”。

  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性質

  現階段兩岸的海洋事務涉及協議的部分,主要係為雙邊在“民間對民間”的原則下,由行業專業的民間組織先行討論,其中有雙方官方代表以民間團體名義談判妥當後,再以兩岸正式的兩會管道正式簽署,諸如“海洋兩岸航運協議”係由“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與“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聯繫討論後,在兩會的會談正式簽署。而“兩岸漁業合作協議”,則為我方的農委會漁業署與大陸農業部漁業局對“推動海上作業安全、漁業資源保育、漁業交流等工作”達成共識後,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簽訂協議。與水產品相關的農產品銷往大陸等,則是在“國共平台”上達成共識後,雙方政府各自做成決策的結果。

  因此,兩岸海洋事務相關的交流、談判、協議已排上兩岸議事日程,而雖以民間團體身分進行,實際上為雙方官員白手套的作法,兩岸應加強各種民間管道的多元交流,在議題上也應廣泛地對各項海洋事務交換意見,以塑造兩岸共同進行海洋治理的氛圍與機制。此外,在周邊海域的海洋事務方面,涵括釣魚台列嶼以及南海作為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合作的開端,也都開始受到兩岸學者的重視。

  與海洋相關事務合作已排上兩岸議事日程的涵括:陸委會正式授權海基會商談“兩岸海域油氣共同合作探勘”議題;“江陳會談”曾提到“推動兩岸氣候變遷和氣象研究的交流與合作”,以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兩岸漁業資源合作列為會談重點。該等事務也都透過上述多元的公部門與私部門的管道先行達成協議,以為兩岸兩會之正式協議鋪路。未來,此種多元管道並行的模式,將成為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趨勢。

  兩岸南海合作代表性倡議的回顧

  雖然2009年之後,許多兩岸對話機制都討論了兩岸在南海的合作,然而,以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劉復國研究員和中國南海研究院吳士存院長領導的交流雙方,應該是兩岸最具代表性的交流平台。原因不僅是雙方各自在兩岸交流的實務經驗,而且還基於雙方皆為各自參與國際相關會議的代表人物,從而得以掌握各自的南海政策、兩岸交流程度以及國際影響的深刻狀況。因此,回顧兩岸合作倡議以政大和中国南海研究院為基礎的成果是具有代表性的作法。進一步而言,政大和該院的合作又以2010年後更趨成熟。除了共同撰寫《南海地區形勢評估報告》外,也持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年會或專題會議。本部分即以此發展擇要回顧。

  (一)兩岸南海問題學術研討會的成果回顧

  2012年7月11日,第10屆海峽兩岸南海問題學術研討會首次發佈“共同意見”。其中在兩岸合作方面指出,“兩岸南海合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具有緊迫性和可行性。兩岸雙方應掌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有利時機,積極、務實、穩妥推進兩岸南海合作”。“在兩岸南海合作的思路上,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步驟,先從學術性、經濟性、功能性領域開始,逐步延伸到其它領域。”“在南海合作的領域上,當前可在學術研究、人員互訪、科學考察、海洋環境保護、油氣資源開發、海上污染處理、海上搜救、漁業資源養護及急難救助、航道安全維護等方面進行務實合作。”“在兩岸南海合作的發展方向中,可就開展南海非傳統安全方面的合作進行探討,擴大邀請範圍”。“繼續發展海峽兩岸南海問題學術研討會的交流平台作用”。“共同意見”可視為是10年的總結,而且從思路、領域、發展方向提出兩岸未來在南海的合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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