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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季燁:台灣地區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藏隱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8 00:43:16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教授季燁。(中評社 黃蔚攝)
  中評社重慶8月28電(記者 黃蔚)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季燁日前在第三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分組討論中表示,自海協會與海基會成立以來,兩岸關係曲折向前發展,但由於台灣島內的種種原因,兩岸協議從誕生起便面臨諸多挑戰,潛藏隱憂的台灣地區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或將破壞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自1990年和1991年兩岸先後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以來,兩會就根據授權就兩岸交往中產生的事務性問題進項商談並簽署協定(簡稱“兩岸協定”)。隨著兩岸關係的曲折向前,兩岸兩會已經簽署了25項協議和多項共識,被視為兩岸“民間性制度創新模式”的重要成果。

  季燁說,由於島內有關政黨、機構和階層的認知差異,兩岸協議從誕生之日起便面臨著是否需要以及應當如何接受台灣地區立法監督的巨大爭議,而且此種爭議隨著兩岸關係發展的深化、兩會協商進程的加快和兩岸協定簽署的頻繁愈發激烈。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簽署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至今尚未通過台灣立法機構的審議程式即是例證之一。

  季燁指出,民進黨於2014年1月9日發佈的“2014對中政策檢討紀要”也再次宣稱:“兩岸協商應謹守民主程序與資訊透明原則,應制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除納入風險評估及利益回避機制外,更應有公民聽證程式,以確保任何兩岸協議均能符合台灣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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