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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財源:中日韓若再簽FTA 台灣難招架
http://www.CRNTT.com   2020-11-27 00:24:42


屏東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黃財源。(中評社 蔣繼平攝)
  中評社屏東11月27日電(記者 蔣繼平)針對亞洲未來一連串區域經濟整合的大動作,屏東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黃財源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RCEP可獲得區域整合的經濟利益,但成員多達15個且差異大,中日韓三國發展成熟度較接近,互補性高於互斥性,在面對RCEP瞻前顧後的開放幅度,中日韓FTA可相互奧援相輔相成。

  至於台灣遭排除在外的影響,黃財源指出,RCEP對台灣的石化、鋼鐵、紡織等傳統產業造成影響;中日韓FTA若簽訂,韓國產品技術層次與台灣接近、市場競逐重疊,對台灣影響更大。更要注意RCEP開放的服務業,譬如跨境金融服務和電子商務,台灣很難與中國、日本的廠商競爭。

  黃財源,1958年生,高雄人。中興大學經濟學系學士,政治大學經濟學研究所碩士,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曾經擔任“行政院”主計處研究員、“經濟部”統計處研究員。現職為屏東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

  RCEP11月15日簽署,中國大陸明確表示有意加入CPTPP。此外,中國、日本、韓國可能再繼續合作,在中國外交部長王毅 近日訪問日、韓之後,中日韓FTA目前已經展開破冰。

  黃財源表示,若先來瞭解RCEP的組成國家、協定內容與中國簽訂的目的。這個由原本2010年“東協加一(中國)”自由貿易區擴大為“東協加五”所形成的自由貿易區,各國在經濟體量、發展階段、開放幅度、甚至政治體制上都存在巨大差異,但中國以極大耐心和努力折衝協調,終有所成,2年後正式生效。但也因各國現况差異,協定內容的關稅調降期程有長達36年,關稅適應期達20至25年的約定,頗為特殊。

  黃財源指出,在中美爭霸的賽局上,RCEP的簽定,中國可獲得幾方面的利益,一是區域經濟整合的經濟利益,這部分從原先十年前的“東協加一”,估計新增利益不多;二是穩固“一帶一路”的推動基礎,尤其在新冠肺炎發生後,多數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經濟普受創傷之際;三是在時機上,中國遭受美國貿易和投資制裁、遠來挑撥南海主權爭議之際簽署協定,進一步你儂我儂,有助和緩氣氛;四是使用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福利,何樂而不為。

  黃財源強調,由於RCEP成員多而且差異大,中日韓FTA談判項目和爭議應該較少,且中、日已是世界第二、第三經濟體,發展成熟度較接近,中國在簽署RCEP後再簽中日韓FTA,兩者互補性大於互斥性。

  至於中國持續推動中日韓FTA的理由,黃財源指出有三點,一是淡化歷史纠葛,中日和日韓之間藉由當前經濟進一步互利,消解往昔的肅殺和恩怨;二是可聚焦在服務、智慧製造等高端項目互相降低限制,區別RCEP瞻前顧後的開放幅度;三是可與RCEP相互奧援,相互依兩協定的內容,動員可用資源相輔相成。

  至於對台灣的影響面,RCEP重創台灣傳統產業,中日韓FTA影響層面是否更大呢?

  黃財源表示,就長期而言,台灣未加入RCEP或未來中日韓FTA建立,對產業都會造成負面影響,只是受傷產品多少和受傷重程度差別而已。資通產業是台灣強項,而且產品本來就有“資訊科技協定(ITA)”免税規約,負面衝擊較小。傳統製造產業如石化、紡織、機械必然受傷不輕,而且這些產業都群聚在中南部,未來企業關廠或外移,衍生出失業、貧富差距擴大,甚至北富南貧問題,將難以避免。

  黃財源嘆,“很難想像,曾經占有台灣產值三分之一以上的石化及相關產業,若有一天被淘汰,其員工和員工家庭將有上百萬人受到傷害。因此若中日韓FTA又成立,而韓國產品技術層次與台灣接近、市場競逐重疊,對台灣影響層面更大。”

  黃財源認為,從經濟理論上來看,每次區域經濟整合協定的簽定,等於是區域內外廠商產品比較利益的重新調整,區域外廠商將會居於不利地位。譬如這次RCEP開放服務業內容中,跨境金融服務和電子商務有較大幅度的開放,在技術層面相當之下,台灣將很難與區域內中、日廠商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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