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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久安視域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相關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22-09-26 00:11:54


圖1: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GDP對比(1980-2021年)
圖2:大陸統一成本與台灣自主性程度的相關關係圖
  中評社╱題:長治久安視域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相關思考 作者:陳先才(廈門),廈門大學南強重點崗位教授/博士生導師、台灣研究院政治所所長、民進黨研究中心主任;郭亞麗(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倡議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確保統一後台灣社會的長治久安,這無疑為新時期解決台灣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與方向。鑒於台灣問題的複雜性,我們當前在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過程中,應高度重視從長治久安的視域出發,充分考慮台灣問題中的方方面面,尤其要從統一前的相關探索、統一時的過渡安排以及統一後的長治久安等三個階段,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相關路徑。

  一、引言

  台灣問題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具有高度複雜性。它不僅與上個世紀四十年代末國共內戰的延續有關,也與美國等外部勢力介入台灣問題脫不了干系。①之後兩岸間長達數十年之久的隔絕進一步增強了雙方之間的嫌隙,加之台灣當局對大陸的敵對與抹黑讓兩岸關係變得更加棘手。當前,隨著中國實力的不斷崛起,美國加大了遏制中國的力度,中美戰略博弈的激烈程度空前提升,尤其是美國大打“台灣牌”,無疑使台海局勢更趨複雜嚴峻。換言之,台灣問題本身的複雜性,以及台灣島內“台獨”勢力的膨脹心態,以及外部勢力的高強度渲染與操縱,造成海峽兩岸之間的結構性矛盾愈加突顯。

  在百年未有大變局的背景下,中國的國家統一進程已經吹響了號角,海峽兩岸的統一正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大勢。因此,依據新時代中國共產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我們有必要對祖國的完全統一進行全方位、全局性、深層次的思考。海峽兩岸的統一絕對不是權宜之計,而是基於要實現長治久安這一根本目的,要從關乎國家安全和發展全局的高度出發。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台灣問題,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也是最符合台灣同胞現實利益、國家整體利益、中華民族長遠利益的最佳方式。為什麼這樣說呢?主要是因為它是最有利於統一後的台灣地區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發展。事實上,“一國兩制”方針已在香港、澳門進行了生動實踐,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澳門回歸祖國23周年所取得的傲人成績也充分證明瞭“一國兩制”所具有的強大生命力。在港澳實踐經驗以及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下,“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設計必然具有前瞻性,在這個方案的探索進程中,長治久安既是過程導向,也是結果導向,即以台灣地區的長治久安為目標,并在探索以及未來實踐中秉持長治久安理念,以期為台灣社會帶來可持續發展,以及為台灣民衆創造所企盼的美好生活。

  二、台灣方案要確保統一後台灣社會的長治久安

  (一)統一前的制度安排

  兩岸統一是定論,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儘管當前美國祭出“台灣牌”,以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大肆叫囂,但兩岸統一的大勢無法阻擋。解決台灣問題的主動權、主導權、時和勢始終在祖國大陸這一邊,我們當然要保持“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戰略定力,以著眼於大局的時勢觀和十足的耐心沉著應對。今天的中國大陸可以說初步具有統一的基礎條件,無論是經濟基礎、法治保障,還是軍事條件,皆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石。以經濟為例,從圖1中可以明顯看出,兩岸經濟差距日漸懸殊。在1994年,台灣地區GDP曾經占比大陸地區GDP的44.8%,當年接近占到中國大陸的一半。但今天呢,今天台灣的GDP衹有大陸GDP的4.4%,兩岸的經濟發展可以說是天壤之別。經濟數字變化的背景,足以表明大陸地區的日益增長的雄厚經濟實力,大陸對台灣已經形成了絕對的經濟優勢。儘管如此,大陸方面考慮到兩岸關係的複雜性,尤其是兩岸同胞乃手足之情,大陸仍願以最大的誠意、始終不放棄以和平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這是最符合台灣同胞根本利益的方式。正如孟子所言,“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即這三者中,當屬得民心最為重要。當前,大陸仍然推動融合發展戰略,積極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包括倡議海峽兩岸共同探索台灣方案,其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爭取台灣民心,形成台灣統一後長治久安的社會基礎。因此,“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目前正是統一之前的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們要為兩岸最終統一打好地基,這個基礎越穩固,統一之後的台灣社會就越穩定。為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圖1: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GDP對比(1980-2021年)
  注:數據來源於世界銀行(World Bank)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一是致力於推進兩岸和平發展的制度化建設。和平統一是兩岸人民共有心願、共同期盼,從立足眼前、著眼未來之視角出發,為明晰化兩岸關係未來走向,推進兩岸和平發展制度性安排進程,無疑具有重要的戰略高度與現實意義。因此,為推動兩岸未來的和平發展應積極促成制度性安排的達成,構建統合機制,進而為後續的政治談判、協商形成契約性的保障。②具體而言,應從戰略性全局角度,把握整體發展穩步走向,以文字方式落實兩岸和平發展的目標、方式、進程等內容,在現存政治關係中尋求雙方皆可接受的制度性安排。③并在此基礎上,推進兩岸和平協議的早日落地。為此,要有效促成雙方的戰略互信,為其營造一個利於推動制度化形成的大環境,從而促成制度性安排的達成。通過制度性的安排,塑造為兩岸和平助力的長效機制,把握兩岸和平發展方向。④ 

  二是通過兩岸民間交流消除誤會與誤解。“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旨在維護台灣同胞福祉,是利國利民、行穩致遠的最佳方案,但由於台灣當局長期對“一國兩制”的污名化操作,客觀上也使島內不少民衆對其形成一定的誤解。尤其是民進黨當局抗拒“九二共識”,排斥“一國兩制”,極力阻撓兩岸之間正常的民間交流交往,并利用疫情大肆推動“以疫謀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主動破局,積極推動兩岸的民間交流與互動,從經濟、文教、科技、環保等多維度齊頭并進,以涓涓細流撫慰台灣同胞內心。具體而言,經濟領域,繼續推行惠台政策,探索兩岸共同市場的打造與深拓;文化領域,以中華文化為基底,促進文化融通、喚醒兩岸共同記憶;環保領域,促進兩岸對廈金海域、台灣海峽等海域環境的攜手治理;以及拓展兩岸學術交流,深化兩岸青年的融合發展,力爭在交流中消解誤會與隔閡,在交流中加深感情,通過交流讓台灣民衆真正瞭解大陸發展、感受到來自大陸的善意,吸引心靈靠近、促進民心相容、心靈契合,爭取人心回歸。在互信中攜手并進,以“兩岸一家親”的社會互動畫面,形成利於推動兩岸協商、利於同塑兩岸美好未來的共識基礎。

  三是推動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兩岸關係的發展走向關乎國家未來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平統一是我們的目標。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不僅是大陸方面長期以來對台政策的基調,更符合兩岸民衆的切身利益。落實和平協議將是在統一前奏中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的實質性進步,表明以和平為走向的統一方向更加明晰,寓意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希望與光明。因此,應以大陸為主導,儘快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的落地,兩岸雙方可以就和平協議的條款、內容充分進行協商、溝通。同時,台灣社會更應該正視現實,意識到關於台灣未來發展,和平統一是最優路徑,在兩岸共識中推動和平協議成形,才是確保台灣未來長治久安的明智之舉。

  (二)統一時的過渡安排

  統一時的台灣方案取決於統一的方式與手段,統一方式不同,方案自然不同。從和平到非和平方式的演進過程中,統一成本在不斷增加,其中和平統一成本為最小。⑤兩岸統一的方式以及所付出的成本,必然會與台灣在統一後的自主性程度密切相關。大陸在統一過程中付出的成本越大,台灣未來在“一國兩制”中的自主性程度必然越小,這是一個高度相關性的問題(圖2)。換言之,如果解放軍兵臨城下,台灣在統一後的自主性空間必然會大為壓縮。事實上,大陸方面在統一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大小,必然會與統一路徑的選擇,以及統一後台灣自主性的高低,以及統一過程中台灣社會的配合度等因素密切相關。

  圖2:大陸統一成本與台灣自主性程度的相關關係圖

  首先,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促進兩岸統一以及台灣未來發展的進程中,遵循一個中國原則是重中之重,而這也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一個中國原則即“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不容改變的事實,“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海峽兩岸中國人長期所共有的認知,這是不容爭議和質疑的,完全不容撼動。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根本原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法理基礎,是兩岸開啓政治協商的政治前提,也是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定海神針,能够推進兩岸關係向好向優發展。反之,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將會趨於緊張動蕩。在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進程中,要辯證解讀“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國’同樣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并統一於‘一國’之內”。⑦在一個中國原則框架下,兩種制度長期共存,確保台灣地區的欣欣向榮,體現了海納百川的包容。同時,堅決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一國兩府”等試圖分裂祖國、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企圖和行徑作鬥爭。

  其次,采取兩岸協商原則。兩岸同胞同屬一家人,兩岸的事兩岸商量著辦。兩岸協商的形式與過程是立足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觀的體現,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⑧《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將“國家主張通過台灣海峽兩岸平等協商和平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列入,并列出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等六項可以協商與談判的事項,充分體現出大陸的誠心與善意。⑨要充分汲取兩岸各界的建議和意見,吸收兩岸其他政黨、團體和各界有代表的人士積極參與獻計獻策,通過對話溝通、互換意見,推進雙方共識的達成。應儘快將兩岸之間的協商機制化、制度化,形成合理、完整的協商程序,在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之初、進行之時等環節充分進行協商討論并將雙方討論成果落實於實際。并加快建設兩岸智庫,吸引兩岸專家、學者入庫,設置議程、研究議題,為台灣未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等獻言獻策,形成前瞻性的對台政策、利於兩岸達成共識的方案,也能藉助智庫人員自身的流量密碼帶動島內輿論朝利好方向發展。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即應在兩岸民主協商、共同探討基礎上形成。“一國”是求同,“兩制”是存異,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尊重台灣現行制度、政治、經濟、文化方式,涉及“兩制”的方方面面皆可擺在桌面上探討。在磋商中發展與創新理論,在平等、友好協商過程中塑造雙方都期待的、雖不滿意但可勉強接受的、有利於台灣長治久安的整套方案,共同塑造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前景。

  三是秉持與時俱進原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國兩制”作為中國國家治理的偉大創舉,自提出至今的40年間,經香港、澳門實踐不斷更新、完善,這項前無古人的方案在中華大地展現著前所未有的活力。“一國兩制”的先創性意味著沒有規律可循、沒有經驗可借鑒,因此更應以動態發展眼光看問題,通過查漏補缺的方式,并且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與探索“一國兩制”,使其更具生命力與吸引力。以理論指導實踐,以實踐升華理論,“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并不是靜態的紙上談兵,其吸收了港澳踐行的成功經驗,并充分結合了台灣的現實基礎。在動態中尋生機、謀發展,應不斷豐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理論內涵,結合台灣地區日益變化的形勢,不斷調整方案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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