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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時代力量:光復之初私人侵佔公產也應追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8 11:05:06


時代力量記者會,左徐永明、右黃國昌。(中評社 張峩寧攝)
  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記者 張峩寧)時代力量黨今天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意見,希望實踐轉型正義委員會除了對國民黨的不當黨產給予公正處理外,也就非國民黨員、非法侵佔國家財產行為進行處置。將揭發範圍擴大到私部門、加強對不法行為揭發者的保護,和對揭弊人有賠償和獎勵機制。

  時代力量黨今上午召開“立法院”黨團記者會,就“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意見。由黨團“立院”總召徐永明主持,主席黃國昌、時力“立委”林昶佐、”高潞·以用·巴魕剌一同參與。

  就“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簡稱促轉條例)修正,林昶佐表示,既然促轉條例草案中的不當黨產已在處理,那麼非國民黨黨員的侵占行為也應處理,完整化轉型正義的步驟和範圍。
 
  林昶佐指出,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來台接收台灣過程中,除國民黨和其附隨組織侵佔“國家”財產外,還有其他非國民黨的人在接收過程中對“國家”財產上下其手,用不當方式侵佔“國家”財產;其中連震東於1945年非法將台北市仁濟院私有化為最知名案例。

  時力點名實踐轉型正義委員會,呼籲他們推動清查除垢方案時,除還原歷史真相外,還要對司法受害者提出相關救濟程序。

  林昶佐強調,時代力量今提出的修正動議,是希望當年的不當侵佔,能透過調查、回覆等事項還原,好真正實踐轉型正義工作。

  徐永明補充,促轉條例應改名變成“實踐轉型正義條例”,讓此工作內容從規劃變成實質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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