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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央視違法?綠委指藝人要考慮機會成本
http://www.CRNTT.com   2020-09-29 15:01:12


綠委王定宇針對歐陽娜娜、張韶涵等人受邀登台央視與大陸藝人合唱一事,發表看法。(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9月29日電(記者 鄭羿菲)針對台灣藝人歐陽娜娜、歌手張韶涵等受邀出席大陸國慶表演,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9日受訪時表示,任何藝人的確都不該成為被打壓的對象,任何人唱美國國歌、中國國歌或是唱我的祖國都不會被法辦,但去參加中宣部辦的活動,就要看有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有違反,這是藝人自己選擇被台灣處罰、被台灣某些人討厭,這叫機會成本。

  歐陽娜娜、張韶涵等人受邀登台央視與大陸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在台灣社會引發爭議。

  王定宇2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藝人有選擇表演的自由,要在中國、台灣、美國表演是個人自由,他早上看到藝人黃立成聲援歐陽娜娜,沒錯,任何藝人都不應該成為被打壓的對象,就像球星到美國NBA也會唱美國國歌,任何人去唱美國國歌、中國國歌或是唱我的祖國都不會被法辦。

  王定宇強調,但中國對台灣是要併吞、侵略,去參加中宣部舉辦的活動,內容是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這有沒有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34條之1?若符合,這是藝人的選擇,自己選擇被台灣處罰、被台灣某些人討厭,這是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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