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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捍衛新聞自由? 謝長廷打臉
http://www.CRNTT.com   2020-10-23 10:48:20


謝長廷酸當年要關TVBS新聞台時,扁說該做就去做,後因輿論說不要做歷史罪人,扁才表示絕對不會關TVBS。(謝長廷臉書)
  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中天新聞台即將換發執照,是否被“關台”引發關注。陳水扁日前表示捍衛新聞自由,提到當年他力阻關TVBS電視台事件。駐日代表、前“行政院長”謝長廷22日在臉書指出,當年要關TVBS時,扁說該做就去做,但後來輿論帶風向說不要做歷史罪人後,扁才公開表示絕對不會關TVBS。謝長廷還酸扁說,本來為“總統”擋子彈也是屬下的責任,沒有什麼好抱怨,但事隔多年,還在重複地講,對姚文智等很不公平。

  陳水扁日前在臉書及LINE群組貼出和鄭南榕的合照,以“追求100%言論自由的代價”表示,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政府可以更迭,但新聞自由是民主價值,他在“總統”任內没關掉TVBS,原因是他不希望威權政府箝制新聞自由、打壓言論自由歷史重演。

  謝長廷臉書全文如下:

  最近中天換照的風波,引起爭議,各種意見都有,陳水扁也加入發言,但有部份顯然跟我的記憶不同。

  我2005年當“行政院長”前後不到一年,每星期都有見陳水扁“總統”並報告業務。新聞局要處置TVBS,當然有向我報告,我也有向“總統”報告,記得中他知道也表示該做的就去做。依照常理,經常見面不可能不報告,他如果反對也不可能持續進行,當時的輿論帶風向跟現在一樣,多是呼籲他不要替“行政院”背黑鍋,做了歷史罪人云云,事後他公開表示絕對不會關電視台,輿論導向他堅守原則,力擋“行政院”關電視台,最後都由“行政院”和新聞局長姚文智做壞人。本來為“總統”擋子彈也是屬下的責任,沒有什麼好抱怨。但事隔多年,還在重複的講,至少對姚文智等很不公平。

  當時新聞局要處分的原因有幾個層次:

  1、T台創立時的原始股東有兩家,形式上符合法令規定,但兩家實質是同一家公司出資,依香港TVB的財報揭示,屬於同一家,究竟是以實質為準?還是以形式為準?當時新聞局和法律顧問建議採實質認定。我同意也支持。

  2、有人檢舉該公司資本是中資,這點很難查出實據。

  3、至於TVBS是不是公正的媒體?是另一層次的問題,對於當時的我來說。那不是媒體而是政黨文宣,該台提供給爆料天王抹黑我涉高捷有貪污弊案,不過我被指涉貪污大大小小16件,沒有一件起訴(不是起訴而無罪),而且大部分都在馬政府時代確定,可以所謂弊案都是假案,所謂新聞不是報道而是製造。

  4、T台持續攻擊我,造謠說我開黃腔,最後告上法院,判決賠償我30萬元,也是在馬政府時代。

  5、2006年底該台在我選台北市長最後一星期提供給陳、林兩位先生爆料,指控我在1998年高雄巿長選舉時,提供吳敦義緋聞錄音帶給陳先生云云,造成我落選,後來我追訴刑責,接受測謊,結果兩人都判罪坐牢,並賠償共230萬元。

  所以很難說這個電台當時的新聞台是公正媒體,甚至是不是媒體(新聞台)都有爭議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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