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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財政部長樓繼偉談預算法:公開是最好的陽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01 00:50:08


財政部長樓繼偉答記者問。(中評社 郭至君攝)
  中評社香港9月1日電(記者 郭至君)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預算法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財政部長樓繼偉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分別在會上就預算法的修改回答了記者提問。

  樓繼偉強調,現在的預算法做了一些約束,最重要的約束就是預算必須完整,然後必須公開。除涉密信息之外,原則上都要公開。“公開是最好的陽光”,因為有些專項轉移支付,目標重複,效果不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中專門提出,要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當然這是“動奶酪”的事情。通過公開預算,能夠減少一些專項轉移支付,有利於合併同類項。 

  他也說,建立跨年度的預算平衡制度,要做預算的中長期規劃,它是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一部分。我們過去編制預算,按年度考慮比較多,而財政收支包括收入制度和支出政策,都是中長期的政策工具。因此,實行中長期規劃、滾動預算、滾動規劃,可以使得政策有長遠考慮,論證比較科學,減少碎片化、隨機性,也有利於減少專項轉移支付。 

  談到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化解財政風險,樓繼偉說,重點是解決三個層面的問題。

  “第一,建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舉債融資機制,賦予地方政府以適度的舉債權,解決怎麼借的問題。現在大家看到比較多的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第二,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分類管理和規模控制,讓地方政府的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接受地方人大監督,還要接受上級行政和上級立法機關的監督,解決怎麼管的問題。第三,理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解決怎麼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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