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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大力整治學術不端行為維護學術誠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31 15:05:26


  中評社香港8月31日電/9月1日起,由教育部制定出台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在中國各大高校施行。中國教育部門以出台部門規章形式,大力整治學術不端行為,維護學術誠信。

  新華社報道,專家認為,這一針對學術不端行為的“亮劍”舉措,折射出中國教育界對學術不端行為的“零容忍”態度。《辦法》的出台使中國高校在實際操作中更有章可循,將有助於遏制學術不端頑疾,有利於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生態。

  近年來,中國多地高校屢現論文抄襲等學術造假事件。北大女博士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博士學位;安徽大學一碩士研究生因論文抄襲被撤銷碩士學位;遵義師範學院一副教授因抄襲他人論文被解聘……

  針對學術造假頑疾,中國教育部門近年來出台了一系列指導文件,但在實踐中仍存在“查處學術不端行為的依據不足、工作機制不完善、調查處理程序不規範、不同高校處理標準差別較大”等問題,制約了學術不端行為的有效治理。

  為更有效地預防和查處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從教育與預防、受理與調查、認定、處理、復核、監督等多方面進行了制度設計。其中明確規定,高校應建設集教育、預防、監督、懲治於一體的學術誠信體系,完善本校學術不端行為預防與處理的規則與程序。

  《辦法》要求建立教學科研人員學術誠信記錄,在年度考核、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課題立項、人才計劃、評優獎勵中強化學術誠信考核。

  依據《辦法》規定,剽竊、抄襲、侵佔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註釋,或者捏造事實、編造虛假研究成果;未參加研究或創作而在研究成果、學術論文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虛構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註明他人工作、貢獻;在申報課題、成果、獎勵和職務評審評定、申請學位等過程中提供虛假學術信息;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等行為被明確認定為學術不端行為。

  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終止或者撤銷相關的科研項目,撤銷學術獎勵、榮譽稱號,並在一定期限內取消申請資格;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開除或解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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