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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環保部負責人就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答記者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27 09:59:29


  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國務院26日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決定於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就開展普查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顯著成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工業經濟和社會人口結構,以及污染源的類型、分布、規模和性質等都發生巨大變化。同時,農村面源、非道路移動源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對環境質量的影響逐漸顯現,亟須對其排放情況開展系統性調查。

  依法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對於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提高環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問:全國污染源普查的對象和內容有哪些?

  答:《通知》明確要求,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台,並明確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均屬普查對象。具體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種類和來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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