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發展新時代愛國統一戰線,加強黨對社會主義學院的領導,推進社會主義學院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國家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性質的政治學院,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合黨校,是統一戰線人才教育培養的主陣地,是開展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部門,是黨和國家幹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社會主義學院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充分發揮統一戰線人才培養基地、理論研究基地、方針政策宣傳基地作用,為鞏固和發展新時代愛國統一戰線作出貢獻。
第四條 社會主義學院應當堅持以下工作方針:
(一)堅持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正確辦學方向;
(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政治培訓,強化政治共識,鞏固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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