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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文 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醫保基金監管
http://www.CRNTT.com   2022-11-27 10:17:56


青海省尖扎縣醫保局工作人員向群眾宣傳醫保政策。(圖片來源:尖扎縣醫療保障局)
  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違法違規使用基金傷害的是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不僅要出重拳,也要發動群眾,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

  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發布《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對舉報獎勵制度的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做出規定,同時明確獎勵的原則、條件、標準、發放、領取等內容,充分體現了在深化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參與監督等方面的考慮。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將所有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舉報範圍,最高獎勵20萬元

  隨著我國打擊欺詐騙保的力度持續加大,“明目張膽”的騙保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騙保行為由台前轉入幕後,逐漸向過度診療、超標準收費等違規行為轉變。醫保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手段更加隱蔽、造假更加專業、形式更加多樣,僅僅依靠醫保部門單方面力量,很難發現這些“穿上隱身衣”“躲進青紗帳”的變異騙保行為。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不斷探索創新基金監管方式,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2018年11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建立起對舉報欺詐騙保進行獎勵的制度。

  目前,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建立了相應舉報獎勵制度,各級醫保部門先後獎勵舉報人2570餘人次,發放舉報獎勵近500萬元,天津、浙江、廣西等三省份單人次獲最高獎勵10萬元,根據相關群眾舉報線索查實並追回醫保違規金額1.58億元。

  近年來,全國基金監管工作深入推進,基金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全面構建包括社會監督在內的立體式基金監管體系,同時明確將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納入舉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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