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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某地市委女官員被帶走 其夫為中紀委官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29 22:35:32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人民日報文章稱,前不久,某地市委一女幹部被中紀委帶走,原因是“妨礙調查”,而其丈夫正是中紀委負責當地案件檢查的幹部,據傳兩人均因洩露紀委調查信息被查。

  最近爆出的一些案件表明,中紀委對“自家人”的違紀行為,那也是絲毫不含糊,別說是中紀委的普通幹部了,就連中紀委委員、省部級的紀委幹部,只要違紀違法了,中紀委也一樣嚴懲不貸。

  “打鐵還需自身硬”,紀委的幹部要去查別人,如果自己本身就違紀違法,怎麼令人信服?又怎麼可能公正查案?這本來是一個尋常邏輯,但在現實中,卻有不少人“河邊濕了鞋”。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避風港”、“保險箱”,紀檢監察幹部也不具備天生的“免疫力”,他們也一樣可能犯錯。

  從王岐山任中紀委書記開始,他就多次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紀檢監察隊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紀檢監察事業就可能偏出一丈”,對紀檢監察幹部要嚴格管理,防止“燈下黑”。

  這些年,網上經常有“某男子冒充紀委幹部詐騙巨額錢財”的新聞。聽到這樣的新聞,您是不是也感覺,其實不少人對紀委幹部是相當“敬畏”的呢?據坊間傳聞,中紀委的一個處長要見省委書記,省委書記都不敢不見呢!

  不過,現在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了,因為王岐山到了中紀委以後,給幹部們立了個規矩:中紀委室主任以下的幹部要見省委書記,先得報告上級,沒有得到允許,人家求著見你也不行。他還給中紀委的機關幹部定了四個“不准”:不准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准越權批辦、催辦或干預有關單位的案件處理等事項,不准以案謀私、辦人情案;不准跑風漏氣、洩漏工作中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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