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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行政訴訟制度逐步完善 “民告官”渠道漸暢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2 15:32:46


  中評社香港10月22日電/“真沒想到我一個幹‘個體’的打官司最後能告贏‘官府’。”家住中國吉林省延邊州的市民梁齊不久前在與當地安監局的行政訴訟案件中勝訴。

  新華社報道,近年來,“民告官”案件集中、交叉管轄擺脫行政“掣肘”,政府行政單位“一把手”出庭應訴制度在中國逐步推廣,中國的行政訴訟制度逐步完善,普通百姓“民告官”渠道逐漸暢通。

  山東、山西、浙江、吉林等省部分地方法院通過提級、指定、交叉和相對集中管轄等方式,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實現了司法審判與行政管理區域的有限分離,使行政審判化解行政爭議的功能得以正常發揮。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是吉林省行政審判案件管轄改革試點法院,該院院長庾成日告訴記者,試點的具體做法,是將部分基層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通過上級法院統一指定交給其他基層法院交叉、集中管轄。

  通過相對集中、交叉管轄,“民告官”渠道逐漸暢通。2013年延邊試點工作至今,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數創近6年最高,比過去6年的年平均受案數高37%,政府機關的敗訴率比2013年高10%,達到40.31%。在受案數上升的同時,上訴率、發改率和當事人申訴率卻保持低位。

  過去,行政訴訟案件開庭,官員“難見面”的現象常見。行政機關一般派本單位法制辦工作人員出庭,也有一些政府部門聘請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出庭應訴。

  近年來,江蘇、河北、吉林、浙江、山東、河南、安徽等地對行政訴訟中的首長出庭應訴工作進行了探索和實踐,一系列關於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地方性法規、制度相繼確立。其中,有些地方還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納入官員績效考核。

  2013年8月16日,吉林延邊安圖縣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起工傷鑒定糾紛案,被告單位局長和副局長均到庭參加庭審和應訴。原告連海芝在庭審結束後說:“今天官員出庭,與我們面對面地辯論,讓我們感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截至今年8月30日,吉林延邊各基層法院開庭審理行政訴訟案件237件,行政首長出庭231件,出庭率為97.47%;聽證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412件,行政首長出庭335件,出庭率為81.31%。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已成常態,而且出庭效果顯著。

  2013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中國的行政訴訟法在出台20多年後面臨大修,許多與經濟社會發展不適宜的內容和制度將面臨調整和改革。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行政訴訟制度。因此,行政訴訟法修法對於促進十八屆四中全會將要確定的‘依法治國’任務和目標的實現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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