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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光擔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網絡) |
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近日,曾審判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一案的審判長王旭光職務發生調整。
據《新京報》旗下微信公衆號“政事兒”報道,12月29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報道指,這是時隔兩年後,王旭光重回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任職。
據最高法官網發布的簡歷:王旭光出生於1965年3月,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曾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201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2016年12月任第三巡回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擔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王旭光曾任薄熙來案審判長。
薄案後,王旭光於2014年5月進京,調到最高法新成立的環境資源審判庭,任副庭長。
按照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2015年,最高法新設六個巡回法庭。王旭光出任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該庭庭長則由時任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擔任。第三巡回法庭負責管轄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關案件。
據新華社報道,對於第三巡回法庭的設立,最高法從現任審判長和優秀審判員中選定主審法官9名。江必新介紹,針對華東地區金融、互聯網、生態環境保護等新類型案件多的特點,最高法有意識的選派了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法官。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