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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公布授權放權清單 明晰“三個更加”
http://www.CRNTT.com   2019-06-06 14:13:26


  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備受關注的《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5日正式對外公布。

  業內人士認為,這版清單具有更聚焦企業關切、授權放權程序更明晰、更強化分類授權等一系列突出亮點,有利於將激發微觀主體活力與管住管好國有資本有機結合,最大程度調動和激發企業的積極性。

  聚焦企業關切 明晰條件程序

  在此次出台的清單中,國資委重點選取了5大類、35項授權放權事項,包括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產權管理、選人用人、重大財務事項以及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工資總額管理與中長期激勵等,涵蓋了混改、重組、薪酬等當前國企改革面臨的熱點問題。

  “對於具體授權放權事項,我們事先廣泛聽取了企業意見,確保清單能夠直接回應企業的訴求,增強企業的獲得感。”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介紹說。

  他表示,清單中的一些權利事項雖然此前已在其他文件中有所體現,但清單作了強化,有的在授權對象上進行了拓展,有的在程序方面予以細化,有的體現了鮮明的支持態度,更加便於企業落實。

  同時,清單中每項授權都務求條件明確、程序細化、權責清晰,確保授權、放權在實際工作中具有操作性。例如,清單全面取消了事前備案的程序,要求在實踐過程中,除幹部管理外,不能再有“事前備案”“事前溝通一致”“備案同意後實施”的情形。

  不少中央企業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版清單進一步加大授權放權力度,措施“很精准”“很解渴”,能落地、可操作,充分體現了“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的改革要求。

  以激勵機制為例,對各央企,清單明確支持在符合條件的所屬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股權激勵;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清單授權其探索更加靈活高效的工資總額管理方式,並授權其董事會審批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類企業的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等事項。這一系列舉措無疑將進一步激發微觀主體活力,推進企業內部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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