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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連發三命令:進一步放寬准入
http://www.CRNTT.com   2019-07-02 14:41:38


  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7月1日訊 昨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連續發布了第25號令、第26號令和第27號令,分別發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外資准入負面清單》)、《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以及《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外商投資目錄》)。

 三文件均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此前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其中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已於2018年7月28日廢止)鼓勵類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同時廢止。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 2019年修訂《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主要把握三個原則:一是推動各領域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二是負面清單只減少、不新增限制,三是通過內外資統一監管能夠防範風險的不列入負面清單。在保持了2018年版的體例結構的情況下,今年的修訂進一步縮減了負面清單長度,其中《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條目由48條減至40條,壓減比例16.7%;《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清單條目由45條減至37條,壓減比例17.8%。

  具體來看,本次修訂在交通運輸、增值電信、基礎設施、文化等服務業領域,以及製造業、采礦業、農業領域均推出了新的開放措施,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與此同時,按照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要求,隨著各項監管制度不斷完善,凡是可以實現內外資統一有效監管的領域,取消單獨針對外資的准入限制,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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