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據韓聯社10月19日報道,韓國江原道春川市28歲的青年男性李某因毫無正當理由地拒絕服從兵役並藏匿行蹤,於19日被春川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2009年6月初至2011年5月末,李某以準備大學升學為由,申請將入伍時間延後。此後,已失去延期入伍借口的李某於2011年7月14日在家中收到入伍通知,要求其於當年8月2日之前入伍。然而李某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在入伍日期過去了四天之後仍然沒有入伍,當即被移交法院審理。
一開始,李某還以監外留查的狀態出席了庭審,但是此後突然斷了聯繫,案件審理因此停滯,甚至在宣布判決的當天,被告人李某也一直沒有出現,只能在無被告人出席的狀況下進行了宣判。據報道,李某也不是因為宗教信仰等原因才拒服兵役的。
韓國法院表示,由於李某始終不出席審判,因此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了宣判,現已對李某進行了通緝。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