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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人大決定“是能夠最快推進普選的正路”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46:40


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左),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中),以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馮巍。(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記者 李仕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日下午到香港特區政府總部,向行政會議成員及香港政府高層官員解釋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通過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下稱人大決定)。李飛表示,如果香港不能在2017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人大決定將會被繼續沿用,但若干年後要再次制定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時,會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再做決定。

  在下午的簡介會上,李飛表示,人大常委會決定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要明確告訴香港一些人,如堅持與中央對抗,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絕無可能擔任行政長官。據消息人士透露,李飛主要講了普選無“國際標準”和為什麼行政長官候選人要愛國愛港等問題。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以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馮巍也有出席。

  在會後的記者會上,李飛表示,因為香港社會對落實普選存在重大分歧和爭議,特別是有些人提出了明顯違反《基本法》規定的主張,為了能夠如期實現2017年特首普選,所以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作出了決定。他又指,中央是以最大的誠意,希望通過制定本次決定來凝聚社會共識,“是能夠最快推進普選的正路”。李飛強調,對話的大門是一直打開的,但泛民議員昨日不願意對話,需要思量自己的做法,又重申,否決政改方案的議員將負歷史責任。

  李飛指出,人大決定並沒有限定只用於2017年,而且決定的第一條規定寫明“從2017年開始”,就包括17年和其後的各任長官的選舉都要實行這個決定。不過,李飛又表示,如果不能在2017實行普選,若干年後,要再次制定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時,還是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

  現場有記者問到今次的決定是否代表著中央對香港的政策收緊,李飛迴應指,由於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確切的普選制度,並沒有參照物,所以不存在緊和鬆的問題。他續稱,現在的選舉還是間接選舉,與普選並沒有可比性。李飛又指,提名委員會並沒有沿用選舉委員會八分之一的提名候選人門檻,而是用了過半數的規定,是因為提委會並沒有選舉功能,若要為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提供候選人,則必須要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而過半數就是最好和最簡便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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