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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佔”禍九主謀轉區院 下月15日答辯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6 10:46:53


“佔中”九名主謀昨再度提訊,下月中將轉往區院答辯。網上圖片。
  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佔中三醜”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違法“佔領”行動核心成員,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妨擾罪名起訴,昨日第二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辯方反對,稱有被告希望交由高等法院遴選陪審團審理,要求押後至7月初審理。裁判官指出,押後將令案件受到拖延,有損公義,故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各被告須於下月15日答辯。

  涉案9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朱耀明(73歲)、陳淑莊(45歲)、邵家臻(47歲)、張秀賢(22歲)、鍾耀華(24歲)、黃浩銘(28歲)及李永達(61歲)。

  三醜各被控三罪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控3項罪名,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首項控罪指3名被告2013年3月宣佈“佔領”當日開始,直到2014年12月2日自首前一天,與其他人串謀非法阻礙中環及附近一帶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
 
  其餘兩項控罪指,“佔中三醜”與4名被告前“學聯”成員張秀賢和鍾耀華、現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陳淑莊,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非法煽惑身在金鐘添美道者,非法阻礙添美道及在添美道附近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又非法煽惑身在金鐘添美道的人,煽惑其他人參與非法阻礙添美道及在添美道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對公眾造成妨擾。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同樣被控兩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惟案情集中於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髮生的衝擊事件,指黃當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身在金鐘分域碼頭街的人,及煽惑該處的人煽惑其他人士非法阻礙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只有一項“煽動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指他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夏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他人非法阻礙夏道行車道,對公眾造成妨擾。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狀李柱銘在庭上提出押後案件,稱第八被告黃浩銘打算將案件帶上高等法院審理,其他被告則對此“中立”,又稱控方為調查該案已花了很多時間,也押後了頗長一段時間,辯方的押後申請也應該獲得批准。他要求先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以候黃浩銘的法援申請。

  裁判官在回應時指出,他在轉介案件上並沒有酌情權,又明白辯方要“公義”,但“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再押後反而有損公義,而再多的押後也是沒有意義的。

  黃浩銘在庭外聲稱,“佔中”是香港人的事,希望能將案件帶上高院,交由香港人審理,又稱自己或會就轉介區域法院受審一事尋求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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